他在貼文中稱,面對不寬容的且敢于發聲的少數群體,支持保留377A條文者一直以來都相當克制,而對方則試圖顛覆社會各個領域的秩序,包括婚姻、教育、商業和信仰。
根據《公共秩序法》,如果公衆集會的目的是表達對任何人、群體或任何政府觀點或行爲的支持或反對,推動某個運動或目的,以及紀念任何事件,就須獲得警方發出的准證。
內政部也指出,只要不涉及诋毀任何群體和違反任何法律,包括宗教團體在內的每個人都有權對包括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LGBT)在內的不同課題持有和發表意見。
黃醒勇也在另一則貼文中說,他和培訓服務提供商Suchi Success創辦人莫哈默·凱爾(Mohamed Khair)一同主持了這個活動。
“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Protect Singapore Townhall)上周六(7月23日)上午在新加坡博覽中心舉行,旨在反對廢止約束男性同性性行爲的《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
我國警方證實接到有關“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的報案,但由于未涉及刑事犯罪,當局不會對活動的組織者采取行動。
主持人:要敦促政府給予婚姻和信仰自由充分保障
黃醒勇也說:“我們敦促政府維持目前的政治方案,不要廢除第377A條文,直到我們的婚姻、家庭和信仰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將男女婚姻寫入憲法。”
根據黃絲帶計劃和“愛心爸爸運動”(Dads for Life)的創辦人黃醒勇當天中午以《不再沉默》爲題的面簿貼文,有1200余人出席活動。
內政部發言人受詢時說,活動主辦方有向警方申請准證,並表明這項活動只涉及相關組織的成員以及受邀者。警方進行評估後認爲這是私人活動,因此不必獲得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