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中新廣州知識城(以下簡稱“知識城”)舉行《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
據悉,《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2022年1月16日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也成爲我國4個中新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中首部省專項立法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實施,將爲知識城建設發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強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知識城在“雙區”建設中發揮優勢和作用,建設成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
據了解,《條例》共6章,47條,對知識城建設發展的總體支持、科技創新與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密集型産業發展與人才支撐、對外開放與合作、服務與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充分體現知識城打造知識創造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範區的戰略定位。
賦權賦能,多項省市級事權下放
《條例》分類賦予了知識城有別于一般行政區的管理權限。《條例》規定,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廣州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將承接的國家經濟、建設管理權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規定前提下,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交由知識城管委會行使。同時加強監督,規定知識城管委會承接行使上述經濟、建設管理權限情況,應當定期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條例》還明確,支持知識城與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發展,依法複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其他區域的改革試點措施,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擴大試點範圍的,省人民政府可以優先安排在知識城實施。
“放權”的同時,《條例》鼓勵容錯創新,提出知識城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支持先行先試,寬容失敗。在知識城先行先試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決策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損害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于追究相關責任。
建設發展具體事項上,《條例》賦予知識産權申請綠色通道、專利代理領域對外開放、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新型研發機構綠色申報通道、職稱評審下放、用地供給和保障等26項涉及國家和省事權事項,切實給予更大力度的權限支持。
嚴格標准,打造全球知識産權高地
科技創新和知識産權保護是《條例》的重要篇章。曆經11年發展,知識城一手握緊知識産權保護“金鑰匙”,一手攥緊科技創新“硬拳頭”,“一核兩心多園”發展藍圖全面鋪開,形成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灣區半導體産業園等8大組團式空間布局。
《條例》明確,知識城應當集聚科技創新要素,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更進一步提出,知識城應當推動知識産權創造與運用,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發展知識産權服務業,打造全球知識産權高地。
對此,《條例》提出若幹措施,包括:
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部署支持知識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省人民政府支持知識城與全球頂尖高校、科研機構共建聯合研究院,開展重大基礎和前沿科學技術研究;
支持知識城高標准建設國家級重點實驗室,集聚高端研發機構;
知識城新型研發機構在政府項目承擔、職稱評審、人才引進、建設用地、投資融資等方面享受與國有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同等待遇;
支持知識城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産業技術創新聯盟、企業以及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申報和承擔國內外重大科技項目,可以經知識城管委會向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直接推薦申報省重點科技計劃和省人才專項計劃;
支持知識城引入新加坡及港澳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培育知識産權運營機構,規範發展知識産權交易中心,建設國際知識産權運營中心,加速知識産權市場化運營。
在知識産權保護方面,《條例》明確:
支持外國專利代理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在知識城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開展業務。
支持知識城引入新加坡及港澳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培育知識産權運營機構,規範發展知識産權交易中心,建設國際知識産權運營中心,培育具有公信力和市場認可度的知識産權評估機構,知識城將實行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標准。
鼓勵知識産權産業化,促進知識産權服務業高端化與多元化發展。
支持知識城與新加坡共同培養知識産權領域的國際化專業人才,提升知識産權服務業對外開放水平。
“以全面實施《條例》爲契機,知識城將進一步推動知識密集型産業集聚發展。”廣州市黃埔區委副書記陳智勇表示,知識密集型企業也是知識産權密集型企業,對知識産權保護、運營和服務方面的訴求也比較強烈。目前,知識城已經集聚了廣州知識産權法院、廣州知識産權仲裁院等等知識産權保護機構,在此基礎上,《條例》規定,在知識城設立知識産權公證機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産權調解平台,充分發揮中國(廣東)知識産權保護中心作用,這將使知識城成爲保護要素最齊備區域,爲知識産權快速維權、協同保護提供有力支撐。
人才支撐,明確重點發展六大産業
《條例》強化中新合作特色優勢,推進知識城在科技創新、産業發展、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城市治理、營商環境等方面與新加坡開展合作,建立與國際高標准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
《條例》提出,知識城應當優化産業空間布局,發展知識密集型産業,完善知識密集型産業服務,構建知識密集型産業體系。重點發展六大産業:生物醫藥與大健康産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新材料新能源産業、科教服務與數字創意産業、智能制造與集成電路産業、其他知識密集型産業。
知識密集型産業離不開人才支撐。《條例》更進一步明確,知識城應當創新人才管理機制,健全人才服務體系,打造國際人才自由港。
政策舉措包括:支持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創新舉措在知識城先行先試,推動港澳醫療、教育、規劃、法律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在知識城便利執業。支持國內外知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詢機構依法在知識城合作辦學、設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訓機構。支持知識城組織實施國際化人才獎勵計劃,知識城管委會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及其創新創業項目予以支持。支持省級重大人才服務平台在知識城設立載體。知識城管委會設立一站式人才服務大廳,完善普惠公平的住房保障體系,擴大人才住房保障覆蓋面。
在優化金融服務支持體系方面,《條例》充分體現了知識城在擴大金融開放中的“試驗田”作用。例如,支持設立中新合資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加坡金融機構在知識城設立分支機構。又如,支持知識城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探索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金融資産跨境轉讓業務以及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經營機構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得結售彙業務資格,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先行先試。
在推進行政服務管理便利化方面,《條例》規定,在知識城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實行一站式受理、信用承諾制審批、限時辦結、跟蹤服務等制度。在知識城實行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請、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南方日報記者】 陳思勤
【作者】 陳思勤;李劍鋒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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