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否應該取消?這一話題的爭論自今年2月起持續發酵,並成爲今年“兩會”期間的熱點。
其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主張保留並改革公積金制度的提案受到較大關注。他認爲,公積金制度還有存在價值,應繼續保留,它的曆史使命並未完結。
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到要“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由此,市場人士解讀,中央定調公積金制度的方向是改革,而非取消。
在鄭秉文的公積金改革提案受到廣泛關注後,他22日連夜把提案擴充爲一篇9000字的文章《我主張保全住房公積金的理由及其四個改革選項》,進一步闡述了他對于公積金制度效果的看法、存在問題和4個從易到難的改革方案。
公積金去留惹爭議
今年2月,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撰文提到,建議取消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以爲企業降低12%的成本。
此後,社會上關于取消和保留公積金的意見不一而足。今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對于公積金也有多項提案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建議,適當下調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建議階段性放寬公積金可提取的用途範圍,在原有的購房、租房用途基礎上,將其他家庭重大開支納入可提取範圍。
鄭秉文提出“關于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提案”。他分析曆史相關數據稱,從效率和公平兩個角度看,公積金制度效果並不很差,爲住房制度轉型和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發揮了作用。
在鄭秉文看來,公積金存在的問題可能很多,但最大問題是兩個:一是投資手段單一,收益率太低,損失巨大;二是統籌層次太低,降低了資金效率。
從投資收益率來說,他舉例,2018年增值收益率僅爲1.56%,直接導致的後果是職工繳存款利息太低,僅按1.5%計息。如按市場化投資收益率來算,利息損失巨大。
由于統籌層次較低,貸款率高的地區(比如,天津99.5%)和低的地區(比如,青海78%)之間不能在全國範圍內調劑使用結余資金。從全社會角度看,資金管理層次太低和地區割據降低了結余資金的“互助”效率。
改革可從提高收益率入手
基于住房公積金存在的弊端,如何改革的話題就提上了日程。
鄭秉文提出了4個改革方案。一是提高統籌層次,加強地區間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體改制爲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公司,成爲獨立法人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美國“兩房和吉利美”的思路);三是改組爲國家住房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思路);四是與企業年金合並(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思路)。在他看來,就目前中國國情來說,這4個改革方案,是由易到難的。
第一個方案的具體路徑是,在不改變住房公積金中心目前行政事業單位性質的條件下擴容功能和優化結構。可以搞協議存款,這樣起碼可將利率提高到3.5%左右,實行起來很容易。待過渡一段時間後,可進一步改革投資體制,進行委托投資;進行業務範圍、繳存覆蓋面、運行機制效率(如簡化提取使用手續)等方面的改革。
“第一個方案是最容易的,只要有決心,不需要國家政策支持,不用說非得克服什麽了不得的困難才能完成。”鄭秉文對證券時報記者說,第一個方案特點是公積金組織性質沒變,還是“互助會”,比較原始。相較之下,第二、三個方案屬于金融性質,可以發揮現代金融功能,更高效地發揮公積金繳存資金的效率,給繳存者帶來更大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鄭秉文提出的第三個改組爲國家住房銀行的建議,與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的建議不謀而合。張連起今年提出取消公積金制度並建立住房保障銀行的建議:住房保障銀行定位爲政策性銀行,可提供低息貸款;改變現在公積金的社保運作模式,實現金融市場化運作,可提高住房公積金持有收益;企業和個人自願交納,可稅前抵扣。
第四個方案是公積金和年金整合,這也是黃奇帆此前建言的一個公積金改革方向。不過鄭秉文認爲,這個方案是最難的,因爲涉及不同部門間的溝通。“這是基于民衆的角度,是良好的願望,但是從實際執行來說,難度太高,幾乎是不可能的。”
“別說涉及到兩個部委,就是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都屬于一個部門負責的事情,合並也是很難的,因爲他們的屬性存在較大差異性。”鄭秉文說。
鄭秉文的建議是先易後難,從最容易改革的第一個方案入手。“第一步,先把收益率太低的問題解決,你不能看著它(公積金資金)像冰棍兒一樣一天天在那兒化。”鄭秉文說,之後在這個過渡期內,在中央統一部署之下,再看下一步如何改,看看是准銀行金融機構的路子,還是一步到位改組爲國家住房銀行,還是強行與企業年金合並。
“眼下,刻不容緩的是立即就地改革。”鄭秉文說,“先把協議存款等業務搞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