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發生了很多事。比如說丘吉爾和李承晚死了,新加坡獨立了,一架名爲徘徊者的宇宙飛船墜落在月球上。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世界上第一只倫理基金也在這一年誕生于北國瑞典。
在這只基金的投資清單上,軍火、賭博、煙草、酒精、麻醉藥品、色情和化石燃料主題都成了原罪。那些在勞動法、腐敗領域違反國際公約的標的公司,也被悉數剔除在外。
當時的歐洲正值經濟大蕭條時期,所以這套反商業直覺的投資邏輯顯得曲高和寡。這套價值標准直到40年後才成爲國際主流。
2006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將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信息合並;同年,高盛發布《高盛環境政策:2006年終報告》,正式提出了ESG投資概念。
而在中國,ESG的相關制度建設還要晚十年以上,目前由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主導,所以ESG信息披露成爲整個制度建設的核心。
彭紀來和劉春蕾都是中國ESG披露機制從無到有的見證者之一。而他們不約而同地告訴華爾街見聞,參照持續多年的跟蹤數據,上市公司的ESG披露程度現在恐怕只能打五十分,還需要三五年來健全。
小步、快跑
彭紀來是商道咨詢北京公司總經理、合夥人,早在2008年就開始了ESG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他對華爾街見聞回憶:“當時沒有爬蟲軟件,企業ESG信息分散,收集難度大;到了2012、13年,有投資機構和評級機構開始關注國內企業的ESG表現,商道也是那個時候開始與他們合作的。直到2018、2019年,ESG開始進入更多投資機構的視野,真正的猛增階段是在去年。”
這和上海闵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劉春蕾的直觀感受一致。“我們16年的時候還是根據六部委發布的關于綠色金融的指導意見中提到的環境信息披露的方法論來跟蹤這個問題的,17、18年開始看IPO、公司債,公司年報裏的環境相關信息披露。2019年才開始應用ESG的方法。”
華爾街見聞了解到,2019年以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制度發展非常緩慢。這些民間力量做了大量推動工作,包括和證監會法律部交流,給滬深兩個交易所及各地證監局、上市公司發出大量建議信,以推動環境方面信息的透明和公開。
2018年9月30日,中國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確立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21年6月28日,中國證監會網站發布了修訂後的《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格式准則》,將與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有關內容統一整合至“第五節環境和社會責任”,被認爲是體現出證券監管層對ESG的認可。
“之前會有一些不適用的概念,比如說上市公司必須披露重大行政處罰,但證券法及其配套的披露要求對‘重大’的解釋是基于金融領域的理解,往往要達到千萬或者過億才能達到這個標准。我們和證監局也有過很多討論,財務概念和環境概念完全不一樣。環境處罰除了環評類的,很少觸達那麽高的處罰金額,它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和處罰金額是不成比例的,在2021年更新的准則中,監管層開始要求披露環境方面的所有行政處罰,剔除了‘重大’關鍵字,無論金額大小。”劉春蕾對華爾街見聞解釋道。
此後,劉春蕾又參與了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關于上市公司與發債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研討會,會上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2022年2月28日,《企業單位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辦法》提出了一些對ESG中環境信息披露方面更明確的要求。
“現在國內這方面的建設風格有點像小步快跑的模式,更新的頻率很高,步子邁得不是很大。”劉春蕾說。據悉,僅僅5月間,國家、省部、地市司局、縣處四級機構就發布了超過10個政策。
“國資委要求明年所有央企上市公司要發布ESG報告。然而目前國內還欠缺以市場、責任投資者意願主導的ESG指引和要求。這是我們和國際倡議、指引和評級的主要差別。”彭紀來對華爾街見聞表示。
灰色的披露
6月28日,青悅發布第一季度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報告,報告涉及6935家公司,其中純H股2407家,A+H股128家,滬市1899家,深市2501家。從股份市場得分分布來看,表現最好的爲A+H股企業,分別得分0.673和0.65;純H股平均得分0.595;A股雖然表現有所提升,但相對仍有不足,分別得分0.397和0.368。
劉春蕾一線工作的感受是,這兩年肯定有所好轉,但還有很多“毛刺”。
“最近剛剛發的一期處罰檢查相比之前確實有進步,但是很多公司並沒有披露自己的處罰文書號,只會簡單寫一下什麽時間、什麽部門、因爲什麽事情施以處罰以及整改情況,缺乏文書號對于投資人和NGO監督來說,就無法按照唯一的標識去找到原始的處罰記錄,看看企業披露的信息是不是完整准確,是否進行了信用修複。”
彭紀來則指出,ESG信披直接參照的標准可以特別直接:如果在香港上市,就參照港交所的ESG指引;如果是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可以直接參考納斯達克的ESG指引;其他亦然,同時再參照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標准,“國內主要的情況是沒有針對A股進行強制性的要求,現在針對科創50指數成份公司有發布ESG報告的要求,但對絕大多數企業來說其實是自願發布的。”
據商道咨詢公布的數據,去年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4發布了ESG報告。“目前報告質量還是參差不齊的,但能夠發布就是好事,有勝于無。”彭紀來對華爾街見聞坦言。
另據青悅ESG行政處罰數據,用環境處罰文書號作爲檢查標准的話,對2021年A股年報的環保處罰記錄披露情況進行大數據計算,涉及存在環保處罰情況的上市公司共計413家,其中33家披露完全,16家部分披露,364家並未披露。
劉春蕾表示,環境處罰、超標排放等僅是ESG信息披露的一小部分,按照國際披露建議或者指引,都應該按照完整性、平衡性、一致性等幾大原則披露實質性議題,包括該議題的管理措施與量化績效。
“在這點上,A股差距巨大,主要原因就是目前沒有像港交所那種可操作性比較強,要求非常明確的指引。”他如是分析。
華爾街見聞了解到,盡管程度不同,世界各國政府已開始強制要求公司在其財務報告中披露ESG。2021年12月修訂的歐洲公司治理機構工作文件顯示,29個國家被確定爲在 2000-2017年樣本期間強制要求公司披露ESG信息。
制度成本
由于缺少強制性要求,上市公司的高質量披露就很難得到制度上的保證。
有一種說法稱,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提出是要積極穩妥地推進ESG信披工作,因爲擔心會給中國上市公司帶來比較沉重的成本和負擔。
“你寫一個ESG報告,一般大一點的公司要十幾萬、幾十萬,這本身不是一大筆錢,但如果要考慮ESG管理的內容,會增加公司成本和管理上的壓力。”劉春蕾對華爾街見聞強調,要推進上市公司這個工作的難點並不在于報告本身,而在于整個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及其實施的轉型,“需要建立一個內部ESG管理系統,包括管理架構上要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及其下級執行機構,建立各類數據收集體系等,都需要時間和成本,對報告進行第三方驗證的服務也需要成本。”
基于商業成本計算邏輯,如果無法獲得高于履行披露義務成本的收益,上市公司便無動力進行披露。或許正是出于這方面考慮,上市公司只會披露那些耗費成本較低卻能夠借此獲得巨大效益的 ESG 信息,導致信息的質量無法保障。
根據華爾街見聞的觀察,A股上市公司發布的ESG報告可以看出,其純文字比例遠遠高于財務報告,由于容易造假和渲染,客觀性偏低,幾乎鮮有主動在報告中披露ESG風險點的報告。
中國的ESG信息披露建設,不僅是制度上的安排還需要叠代,更在于社會和企業的認知更新。
彭紀來還提出,國際上之所以可以風風火火地推動ESG,更多是代表了投資者的訴求,“不論是交易所發力,還是企業積極參與CDP的碳信息披露以及根據TCFD進行氣候相關的財務信息披露,背後邏輯都是有很大的投資機構的關注,這些機構會就一些社會或環境問題進行征詢,這部分在國內暫時還是缺席的。”
證券市場本身就是巨大的信息場,一個更成熟、完善、良性的信披邏輯應該是:企業以公告利潤、宣告股利、發布融資這三種常見信號向外界傳遞公司的內部信息,充分的信號傳遞是解決逆向選擇的良好方式,完整的ESG信息披露使投資者清楚企業在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情況,從而更加願意對企業投資,公司由此降低了籌資成本進而增加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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