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避稅,回國避疫”是一部分人最近的寫照,他們享受著國家提供的安全、健康的環境,平時卻把資産轉移海外,又不在母國納稅。
這種做法讓國人深惡痛絕。
中國完善海外征稅、打擊非法避稅迫在眉睫。這一點我支持向美國學習。
據《彭博》引述知情人士指出,中國政府已開始要求部分海外中國公民繳納所得稅。這是中國完善公民稅收體系的重大舉措。
近期在香港營運的國企,已向內地員工指出要申報2019年收入,准備繳交內地稅。另兩位知情人士指出,國企已向在新加坡等地工作的內地員工作出通知。
中國已開始追蹤一些居住在海外的中國公民來征稅,這讓那些從來不必爲海外收入在國內繳稅的外國人感到意外。
目前中國的最高稅率爲45%,中國于去年1月調整了所得稅規定,以便政府向旅居海外的公民征稅。有關安排與美國政府向旅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征稅的做法類近。受到疫情影響,本以爲這項舉措會延後,但是北京今年就公開了有關如何征收此類稅款的詳細指示,使許多出國人員措手不及。
這一舉動標志著,一些在海外工作的中國公民也承擔向母國納稅的義務,一些人可能會看到自己的稅單飙升。雖然無法立即獲得有關外籍人士的具體數據,但中國官方媒體報道稱,約有6,000萬華裔生活在海外。
比如,香港有8萬至15萬名中國大陸員工。據《日經亞洲評論》(Nikkei Asian Review)報道,在澳門工作的中國公民也被要求在回國後開始繳納所得稅。
對于在香港等地工作的中國外籍人士來說,這一舉措可能是一個重大打擊,他們以前最多只需繳納工資的15%的稅款。這是中國大陸最高稅率的三分之一。
向海外中國公民征稅,是一種公平性的體現,比如同樣在國企工作,國內和國外外派人員的所得稅相差最高3倍,這對國內工作崗位是相當不公平的。
不僅僅是工資。財富規劃咨詢公司Ishtar Consulting Inc.首席執行長賈澤良說,新規還規定,股息收入和房産銷售收入在國內也要納稅。這可能會迫使許多公司承擔很多額外的稅收負擔,或者冒著中國外派人員大批離開的風險。
不過,從長期以來,完善海外稅法是非常重要的,中國一直存在很高的海外避稅現象,將資産轉移至海外,曾是一些“高淨值”人群逃避納稅的一大途徑。
2019年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稅條款,而這才是對稅收居民境外避稅行爲的重要舉措。
新個稅法第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舉個例子,中國稅收居民範小姐通過維京群島開設空殼公司,進行房地産投資,根據現行個稅法,只要利潤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董小姐無需繳稅;但在上述反避稅條款下,中國稅務機關可以受控關聯公司的名義,將沒有商業實質的空殼公司取得的利潤視同個人直接取得而課稅。
普華永道中國全球流動服務負責人Jacky Chu說,雖然從理論上講,中國公民多年來一直有義務爲其全球收入納稅,但一直沒有執行。這一變化可能對會計師事務所有利。
我們已經看到向會計公司咨詢的公司數量激增。幾十年前起草舊稅法時,中國還沒有這麽多在海外工作的外國人。這可能就是許多人沒有完全意識到這一要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