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世界上多個國家針對互聯網信息幾乎同時進行著新一波的立法。新加坡政府立法以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但新加坡顯然並不是第一個試圖通過立法來對付網絡假信息的國家。此前,歐洲的法國和德國已經通過了相關立法來應付有害公共利益的信息傳播和假信息。
毋庸置疑,在社交媒體時代,如何管理網絡信息,已經成爲越來越多國家所面臨的其中一個最重大的挑戰。網絡信息無論對社會所造成的沖擊還是對管理者所帶來的挑戰,都是前所未聞的。
首先是“假新聞”。社交媒體的出現和快速進步,實現了一個“人人都是記者、播音員、演員”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不問信息的真實性,而是看信息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和觀點。即使是假信息,對一些先入爲主的人來說,只要觀點符合自己的口味,就當其爲真信息;而對更多的人來說,一條假新聞流傳廣了之後,就變成了真新聞。
其次是網絡直播。網絡直播意味著每一個社交媒體的使用者擁有了自己的“電視台”或者“廣播台”,在沒有管制的情況下,可以隨心所欲地播出自己想要的東西。直播也意味著“播出者”和社會、市場的直接關聯;也就是說,直播可以是高度商業化的。實際上,直播在很多國家已經成爲一個有利可圖甚至是産生暴利的“産業”。因爲不需要很多投入就可以獲得暴利,促成越來越多的人投入這個行業。對那些希望在社會獲取名聲(不管是怎樣性質的名聲),或者那些想傳播自己極端觀點的人,直播也是一個迄今爲止最有效的途徑。不管怎麽說,互聯網已經使得世界成爲一個很小的“全球村”,不管怎樣的觀點都可以使得“直播者”獲取足夠的“顧客”或“信仰者”。
其三是影響選舉。通過社交媒體影響選舉,既可以是來自外部的幹預,也可以是來自內部的操作。幹預選舉是借助在社交媒體發送對特定選舉人不利或有利的消息,通過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來影響選舉結果。對民主國家來說,這種幹預可說是致命的,因爲政治人物的統治合法性的基礎,就是其在選舉中所得到的選票,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其他的合法性基礎了。這可以從這些年美國各方尤其是政治人物,對所謂的俄羅斯幹預美國選舉的恐懼心理就可以看出。但俄羅斯幹預美國選舉不是唯一例子。美國也同樣幹預其他國家的選舉。今天,越來越多國家的選舉在不同程度上受外界的影響。例如在馬來西亞的選舉過程中,針對某一特定候選人的負面消息很多都來自境外。
境內不同政治力量之間也可以通過同樣的方法來影響選舉,只不過這種影響被視爲合法或合理。同樣嚴峻的是,在具有選舉的國家,社交媒體崛起之後,傳統上最重要的政治組織,即政黨,正在急劇衰落。社交媒體大有替代傳統政黨的趨向,越來越多的候選人(尤其是那些不具有傳統政黨背景的政治“局外人”),是通過借助社會媒體而非政黨而當選的。在很大程度上說,越來越多的政黨只是作爲一個既得利益集團的需要而存在,並且其所定義和追求的“公共利益”也越來越沒有“公共性”。這也就是人們(尤其是年輕人)背離政黨而走向互聯網的根本原因。
其四是國家安全問題。網絡信息對國家安全所構成的挑戰是多方面的。傳統上,國家指的就是主權國家,但網絡本身就是和主權的概念相悖的;就是說,網絡就其本質來說,是沒有主權性的。盡管人們也提出了“網絡主權”的概念,但如何體現在實踐中則仍然是一個困難的問題。除了斷網、隔離和過濾等極端手段之外,信息還是可以通過各種手段流通。今天,隨著以大數據爲代表的信息情報收集手段的出現,信息已經毫無主權性可言。大國間從以往對陸地空間和海洋空間的競爭,轉向對網絡空間的競爭。一個大的趨勢就是一個主權大國通過互聯網的各種手段滲透另一個主權大國,從而控制網絡空間。如果說在主權國家內部表現爲政府和大公司對信息控制權的爭奪,在國際層面則表現爲國家間對控制信息的爭奪。
華爲擠占美國網絡空間
各國對科技産品尤其是外國産品所産生的這種效果一直是很擔心的。美國對歐盟盟友進行“監視”“監聽”的行爲已經昭告天下。目前美國和西方有關中國移動通信巨頭華爲公司發展5G的爭論,也是這方面的表現,因爲美國總是認爲其他國家也會像美國那樣,通過互聯網從事間諜活動。盡管華爲表明不存在“後門”的事情,但在更多的美國人那裏,只要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對此的“恐懼感”也不會消失。
美國發動的對華爲公司的“圍堵”,表明美國已經把信息安全提到最高的內政和外交議程上。實際上,美國最近對華爲、海康威視等中國科技公司的打壓,已經把美國傳統地緣政治實踐延伸到了互聯網空間。在美國看來,華爲等中國公司産品進入的網絡空間越大,表明美國所占份額的減少;華爲所占網絡空間越大(可以以華爲産品全球的銷售量來衡量),美國所能收集到的信息就越小。盡管美國也可以侵入華爲(事實上也侵入了),但這種侵入的成本遠較美國從自己國家的産品中收集信息的高很多,甚至不能保障是否可以收集到信息。當然,中國一直以來對美國的信息産品是持懷疑態度的,以至于被視爲市場不夠開放。所有其他和互聯網連接起來的國家都有這方面的擔憂,只是沒有有效的辦法罷了。
就內部來說,少量的私有技術公司掌握的信息量,可能已經超越任何一個政府所控制的量;再者,這些公司也可以拒絕向政府披露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以保護顧客的隱私。
傳統上,控制信息的是“老大哥”,即政府。英國作家奧威爾的《1984》生動地描述了“老大哥”是如何通過各種方式來控制社會的。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1984》又流行起來,因爲人們看到了一個更爲真實的《1984》。
不過,人們也已經看到,今天的“老大哥”已經和從前不一樣了。如果從前的“老大哥”是政府,現在多了一位“老大哥”,即信息技術公司。政府的存在是具有公共目的的,因爲政府被視爲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司呢?公司是爲了公共目的而存在的嗎?公司代表私人利益還是公衆利益?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有“追求私人利益會導向共同利益”的假設,但在信息時代這仍然是假設,因爲信息公司往往爲了追求私人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
人們發現,在亞馬遜公司有數千名員工,專門聽取客戶對Echo智能揚聲器發出的指令時,亞馬遜公司並未就此尋求用戶的許可。盡管亞馬遜高管宣稱錄音有助于改進其Alexa數碼助手,但多數人認爲這就是公司版“奧威爾式”的老大哥行爲。
不管如何,諸如此類的事情不斷發生。公司層面的事情很容易通過互聯網演變成爲國家政治甚至國際政治。
怎麽辦?迄今爲止,應付私人科技公司可能對公衆産生負面影響的手段,仍然是非常傳統,即由代表公衆利益的政府來監管這些科技公司。在這方面,社會還是具有很大共識的。公衆和政治人物一直在要求采取監管行動。(當然,也有很多人尤其是知識界反對這麽做,他們總認爲任何監管,有害于信息的自由流通,而信息的自由流通是傳統“言論自由”的核心。)但即使是一些科技老板也承認,政府監管肯定是必要的。例如,面薄首席執行官紮克伯格近來一直在呼籲各國政府,在監管互聯網方面要扮演一個更爲積極的角色,爲有害內容、選舉的完整性、個人隱私和數據流通性制定明確的規則。
反市場壟斷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盡管這也是一種非常傳統的方法。歐盟最近向谷歌開出規模第三大的罰單,懲罰其多年來三次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在數據隱私方面,歐盟頒布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要求所有在歐盟營業(不管是否位于歐盟)的企業的全球運作(而不僅僅在歐盟範圍內運作)都必須遵守這個條規。應當說,歐盟對信息監管的舉措是迄今爲止比較嚴格和苛刻的。這或許是因爲歐盟本身並沒有大的科技公司,這樣做並不會妨礙它們的企業和經濟行爲。
如何監管科技公司的難題
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在重新檢討反壟斷政策,以適應一個財富和經濟高度集中的新時代。決定參加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的一些民主黨候選人,也紛紛提出遏制科技巨頭壟斷市場的建議。其中,民主黨候選人沃倫(Elizabeth Warren)所提出的方案最爲激進,她建議應當禁止科技巨頭經營平台,以及在平台上提供自己的産品。
但是,即使人們在“必須對科技公司進行監管”的問題上有共識,但回答“如何監管、監管到什麽程度?”的問題並不容易。例如,人們認爲沃倫的建議也會導向一些負面的效果,甚至走向另外一個極端。這些平台目前提供一些便利、價格低甚至“免費的服務”,消費者可以從中獲取諸多利益。更爲嚴重的是,一旦將科技平台轉變成爲受監管的共同平台,可能賦予那些可能淪爲規制俘虜的監管機構過多的權力,也就是把權力從科技公司轉移到監管者,從一個“老大哥”轉向另一個“老大哥”。
盡管科技公司必須解決因使用它們的産品所造成的潛在國家安全威脅,但如何解決仍然是關鍵。2016年蘋果公司拒絕解鎖恐怖分子的iPhone手機、谷歌員工堅持公司應拒絕美國國防和情報合同,都是這方面的擔憂。在聯邦調查局的例子中,蘋果首席執行官庫克(Tim Cook)擔心在iPhone中加入後門,可能導致竊取和入侵,有可能對國家利益造成更大的傷害。而國家間對互聯網空間的競爭更是趨于“白熱化”,沒有任何迹象表明會緩和下來。
進入互聯網時代以來,一個大趨勢便是:對內來說,誰控制了信息,誰就控制了權力;對外來說,誰控制信息,誰就控制了世界。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權力之爭。至今,盡管社會也是這場權力之爭的一部分,但權力之爭在國家內部基本上是在政治和資本之間進行,在國際政治上是在少量有能力在世界範圍內收集和控制信息的國家之間進行的。在這場鬥爭中,政府和公司之間、國家之間鹿死誰手?到現在還說不定。在西方內部,這個情形尤其不明顯。
根據馬克思的觀點,經濟是基礎,政治是上層建築。現在經濟技術發生了根本上的變化,政體形式也必須發生相應的變化。經濟技術基礎很清楚,即不僅最大量的財富和經濟力量被大公司所掌握,而且最大量的信息也被它們所掌握。不過,政治上層建築又是怎樣的呢?現在的上層建築顯然已經不那麽適應經濟基礎了。新的上層建築是怎樣的?如何構建?誰來構建?這些都是未知數。無論是內部秩序還是國際秩序,世界再次面臨一個巨大的不確定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