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共享腳踏車被胡亂停放和破壞的案例屢見不鮮,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人希望有適當的懲罰制度,以改變不負責任騎士的行爲。《今日報》針對停車處修正法案(Parking Places Act)將實施的新措施,展開了一項非正式民意調查。根據新條例,騎士一旦被發現在一年內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多達三次,將會被禁止使用共享腳踏車最長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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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在106名受訪者中有三分之二認爲,騎士在被發現胡亂停放腳踏車三次後,應該被禁止使用所有共享腳踏車。在每10名受訪者中,就有8人贊同懲罰與禁止再使用共享的措施,能驅使他們把腳踏車停好。在所有受訪者中,每周使用共享腳踏車一至兩次的占77.4%,一周使用共享腳踏車三到五次的占16%。約有半數受訪者認爲,20元或以下是合理的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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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的高級項目經理Ponnusamy Babu說:“既然租金是0.50元,那麽把罰款定在10元左右應該就夠了。” 他認爲,共享腳踏車服務對本地人來說還是一項新服務,大家都需要更多時間來習慣。
29歲的銀行家Rizal Isnin說,罰款是必須的,金額應該更高,或許在50元左右。他說:“如果你要使用服務,你就該負責任,在正確的地方泊車。找到劃定好的停放地點,一點都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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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約20%的受訪者不支持用懲罰來對付行爲不當的騎士。25歲的海軍軍官David Oh說:“我不認爲亂停放共享腳踏車的人應該被罰款,這不是犯罪,是禮儀的問題。這不像胡亂停放汽車,如果腳踏車擋了你的路,你移到一旁,或走開就行了。這不會要了你的命。”
20歲的學生Leo Swee Tze說,實施罰款可能是太嚴厲的舉措。她說:“我家附近有個範圍,那邊並不是正規的停放腳踏車範圍。不過,很多人還是很井然有序地把腳車停放在那邊,腳踏車沒有擋著任何人。我覺得,如果有罰款,一些人可能會‘無辜’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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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賞機制可能更有效?25歲自雇人士Lance Lee說,與其懲罰,獎賞機制可能會更有效。他說:“懲罰制度可能會對共享腳踏車公司産生反效果,如果會被罰款,大家可能會就不大想使用共享腳踏車。”不過,有超過一半受訪者說,就算是當局推行更嚴厲的罰款,他們也不會減少使用共享腳踏車。
22歲的全職國民服役人員Chua Yun Hui表示,共享腳踏車對他來說,已經成了必需品。他說:“當我要出門買食物,或是去附近的地方時,共享腳踏車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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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當局將推出新執照制度,要求共享腳踏車業者必須對行爲不當的腳踏車騎士采取行動。業者相信將會在今年第四季接到相關執照。目前,當局仍在研究使用者的懲罰制度。
接受民調的受訪者中,有60%的人表示,在過去三個月,並未感受到業者更嚴格要求用戶在特定的停車位停放腳踏車。
懲罰是哪些?
目前,有業者已經開始小規模推行懲罰制度,以杜絕不負責任的行爲。 SG Bike自去年8月起,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征收1元至5元的罰款。比如,用戶若未將腳踏車停放在特定停車位,將會被罰款1元。把腳踏車帶回到組屋單位內,會被罰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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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Bike總裁Sean Tay說,不會經常采取罰款措施,公司“甯願給用戶機會”。 他說,關鍵在于提醒用戶如何正確地停放腳踏車。他也補充說,被罰款的用戶的停車意識已經提升,用戶也要求公司設置更多停車站。
另一家共享腳踏車業者Anywheel則采用計分制度。如果用戶的積分值低于100分,業者就會向他們收取較高的費用,也就是每半小時1元,而保持100分以上的用戶,則支付一般收費,也就是每半小時0.50元。
如果用戶積分值低于40分,他們將被禁止使用Anywheel共享腳踏車長達兩年。Anywheel總裁Htay Aung說,目前已經有兩名本地用戶被禁使用該公司的腳踏車。
Mobike也已小規模推行實驗性的罰款和扣分制度;而ofo則表示公司“繼續努力與用戶溝通”,讓用戶了解在哪裏可以找到適合的停車位。
排版:娛姬老獅
圖片:網絡配圖
文章:channe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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