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網
本報記者 方超 劉頌輝 上海報道
因一筆近千萬美元的買賣合同糾紛,廈門建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發集團”)成爲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
5月20日,建發集團對外發布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稱,子公司廈門建發輕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發輕工”)于近日收到 ICA(國際棉花協會)發送的仲裁申請書,申請書載明COFCO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因買賣合同糾紛對建發輕工發起仲裁,申請仲裁金額9917503.44美元(約合人民幣7034.29萬元)。
《中國經營報》記者第一時間致電建發集團方面,其相關工作人員回複稱,上述仲裁“案件的標的,對于我們公司現在的資産規模來說,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建發集團旗下的福建建發股份有限公司(600153.SH,以下簡稱“建發股份”)方面亦表示,仲裁的最新情況仍有待進一步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建發輕工,自2020年開年以來,建發股份等建發集團旗下公司還因頻繁發債受到市場關注。最新的一期則是建發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發房地産”)擬發行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發行額度達到 10億元。
合同糾紛
建發輕工的經營範圍包括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主營産品是鞋類制品。天眼查顯示,建發股份爲建發輕工的控股股東,持股95%。
至于COFCO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記者調查發現,其中文名稱爲中糧國際新加坡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爲農産品大宗貿易以及對關聯企業提供服務,其在2018年2月從中糧農業變更爲現名。
對于上述仲裁申請,建發集團在公告中表示,經初步核實,建發輕工的業務管理系統中並未發現前述仲裁申請書中所涉買賣合同。其同時表示:“公司及建發輕工將積極應對該仲裁程序。”
那該仲裁是否會給建發集團償債等層面帶來影響呢?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健。”建發集團在債券公告中如此表示,“財務狀況穩健,該案對公司業務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而梳理相關信息可發現,此前陷入類似糾紛的是龍頭股份,2013年7月31日,龍頭股份對外公告稱,其收到ICA的仲裁協議書,ICA裁決其賠償賣方(境外棉花商ICT COTTON LIMITEDICT)共計637.6萬美元。
值得留意的是,截至發稿,記者從股票投資者平台未找到建發股份相關的信披內容。公司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類信息是由券商來進行上傳的。“上傳的過程中,因爲他們第一次上傳類似公告,專業投資者才看得到,所以通過債券發行人的通道進可以看到,沒通過股票平台來發。”
頻繁發債
事實上,在上述國際合同糾紛之前,建發集團旗下公司曾因發行10億元中期票據而受到外界關注。
5月18日,上清所網站顯示,建發房地産擬發行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發行額度10億元,期限5年,募集資金擬用于償還到期的債務融資工具。
將時間撥回到今年3月20日,建發集團發布公告稱,因“近期市場波動較大”,其決定取消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的發行,並將另行擇機重新發行。彼時公告顯示,上述取消發行的中期票據基礎發行規模爲5億元人民幣,發行金額上限爲人民幣15億元,期限10年。
梳理可發現,自2020年開年以來,不僅是取消發行中期票據的建發集團,其旗下的建發股份同樣是發債頻繁。其中,5月18日對外發布擬發行10億元中期票據的建發房地産,也是建發股份旗下主要房地産平台之一。
此前的4月7日,建發股份公告稱,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未經審計淨資産金額爲660.90億元,借款余額爲831.79億元。截至今年3月末,其未經審計借款余額爲1117.18億元,累計新增借款金額爲285.39億元。2020年1~3月累計新增借款占上年末未經審計淨資産比例爲43.18%。
具體到公司債券、債務融資工具方面,上述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3月末,其及子公司通過新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券融資工具累計新增借款108.35億元,新增部分占2019年末未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爲16.39%。
來自wind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底,建發股份的負債率爲80.21%,而該項數據在2017~2019年分別爲75.05%、74.97%及77.62%,建發股份負債率上升勢頭明顯。
反腐沖擊波
作爲一家主營業務涵蓋供應鏈運營、房地産開發、旅遊酒店、城市公共服務以及投資等領域的大型國有集體,建發或多或少受到房地産業務帶來的影響,比如地産高管涉及經濟違紀和企業內部反腐問題。
去年3月,據“廈門檢察”官方微信權威發布,建發房地産廈門事業部原總經理林志宏、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粵)原副總經理林彬泉等涉嫌受賄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志宏、林彬泉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志宏、林彬泉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或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均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年5月,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檢察院再發公告,建發房地産泉州事業部總經理、珠海事業部原總經理李衛東涉嫌受賄罪一案,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翔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衛東決定逮捕。
近期有關國有企業反腐和監察工作方面漏洞繼續被曝光。5月16日,上海市本地大型房地産企業綠地控股集團發布官方聲明稱,近日,集團收到署名爲史睿生的舉報信件,反映姓名爲陳軍的相關情況。經初步核實,信中所指陳軍是綠地集團下屬京津冀事業部營銷部負責人。針對信件反映的相關情況,按照內部相關規定,正在由集團京津冀事業部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中。
5月20日,綠地集團經調查核查,陳軍在擔任綠地京津冀事業部營銷部負責人期間,確存在舉報所指不正當男女關系問題。鑒于上述情況及其造成的負面影響,綠地京津冀事業部決定撤銷陳軍營銷部負責人職務,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對于舉報中所提及的經濟問題,目前仍在核查中,一經查實,將立刻移交司法機關。
管理層人員涉及問題是否將對行業形成警示作用?記者致電建發股份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涉及采訪需要通過其他渠道聯系,截至發稿,未作出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