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協議已完成簽署,協議雙方具有履約能力,但協議履行期較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響,可能導致協議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協議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可能存在價格風險、彙率風險、地緣政治和接卸窗口風險等主要風險。公司將積極采取運用如套期保值、國際轉運等手段降低風險,詳見本公告“六、風險提示”。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本協議的履行對2022年度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
一、協議簽署概況
爲拓寬氣源采購途徑,落實長期、穩定的上遊資源供應量,保障公司下遊市場天然氣需求,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擬與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簽訂液化天然氣銷售和購買協議的議案》,會議同意公司或其下屬子公司與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SINOCHEM INTERNATIONAL OIL (SINGAPORE) PTE.LTD.,以下簡稱“中化新加坡”)簽署《液化天然氣銷售和購買協議》(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簡稱“SPA”),供應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供應期內擬采購總量不超過61船,總貨量不超過22,875萬百萬英熱單位。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以公司或其下屬子公司爲簽署主體與中化新加坡簽署SPA,並指定下屬子公司作爲SPA的操作主體,負責實施協議的具體事宜;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公司經營計劃,適時決策采購計劃、支付貨款等具體執行事宜,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上述授權期限自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至本次SPA終止之日。
同日,公司與中化新加坡簽署了SPA。上述協議屬于日常經營合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一)基本情況
(二)類似交易情況
2019年至今,公司未與中化新加坡發生類似交易。
(三)履約能力分析
中化新加坡于1990年8月在新加坡注冊成立,是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全資的子公司,中化新加坡多年在國際油氣能源貿易、船運領域積累了豐富經驗及保持著良好的履約信用記錄,與國內外大型油氣資源商保持長期貿易合作,具有向客戶提供國際LNG資源的能力,具備較好的協議履約能力。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交易主體:
買方: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Foran Energy Group Co.,Ltd.)
賣方: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SINOCHEM INTERNATIONAL OIL (SINGAPORE) PTE.LTD.)
(二)簽署時間:
2022年3月30日
(三)供應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
(四)采購量:
供應期內年合同量爲2至4船/年,供應期內擬采購總量不超過61船LNG貨物,總貨量不超過22,875萬百萬英熱單位。
(五)采購價格:
采購價格與紐約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亨利樞紐Henry Hub天然氣期貨合約結算價格(以下簡稱“HH價格指數”)挂鈎,由與HH價格指數挂鈎部分、液化費用及運輸費用組成。
(六)貨款結算方式:支付貨款的幣種爲美元,買方在收到賣方發票後的約定期限內向賣方支付貨款。
(七)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包括與其存在有關的任何問題,有效性或終止應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根據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並最終解決。
(八)主要違約責任:
若賣方發生未能供應LNG船貨或供應不符合氣質要求的LNG等未能履行協議義務的情形,買方有權根據SPA具體條款提出賠償。
若買方發生未能提取LNG船貨等未能履行協議義務的情形,賣方有權根據SPA具體條款提出賠償。
四、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簽署的SPA爲公司日常經營采購協議,對公司本年度以及未來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會産生重大影響。
(二)本次SPA的簽署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存在因履行該協議而對對手方形成依賴的情形。
(三)本次與中化新加坡簽署SPA,將引入多元化氣源采購渠道,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分散采購風險,落實穩定的上遊資源供應量。本次簽署SPA對公司未來業務市場拓展提供了長期穩定的氣源,符合公司發展戰略。
五、董事會對協議必要性、公司和交易對方的履約能力的分析說明
本次SPA爲公司資源池引入多元化氣源,有助于保障公司未來氣源供應穩定,開拓下遊市場,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發展。公司作爲買方屬于頗具實力的城市燃氣經營企業,經營穩健,具備SPA履約能力。中化新加坡作爲賣方,近年來在與國內外衆多大型油氣資源商客戶的合作中保持良好的供貨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買賣雙方均具備足夠的履約能力。
六、風險提示
(一)SPA簽署對公司當期業績沒有重大影響。
(二)SPA價格公式與HH價格指數挂鈎,當市場發生異動時,將導致HH價格指數波動,影響采購價格。
(三)SPA項下款項結算幣種爲美元,美元兌人民幣彙率可能受國際形勢變化及貨幣政策調整影響。
(四)SPA交易對手方爲境外企業,SPA的履行風險或采購成本可能受未來國際形勢影響而發生變化。
(五)LNG接收站接卸窗口的數量及時間可能與SPA項下LNG船貨不匹配的風險。
(六)協議雙方具有履約能力,但協議履行期較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響,可能導致協議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協議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公司將積極采取運用如套期保值、國際轉運等手段降低風險。公司經營管理層及業務核心團隊將持續關注環境與形勢變化,有效控制因外部因素導致的風險。
七、其他相關說明
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就公司與中化新加坡簽署的SPA有關事宜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見》,就相關內容進行了核查,並發表了明確的法律意見如下:
“綜上所述,本所經辦律師認爲,佛燃能源和Sinochem具備簽署《LNG購銷合同》的主體資格;《LNG購銷合同》已由佛燃能源和Sinochem真實簽署;根據《英國法律意見》,《LNG購銷合同》項下的義務構成有法律效力、有約束力及可強制執行的合同義務。”
《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見》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八、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液化天然氣銷售和購買協議);
3、《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31日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5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正常經營及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資、基金投資、期貨投資等風險投資。額度使用期限爲12個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員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一、本次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1.投資産品品種:爲控制風險,投資品種爲發行主體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資、基金投資、期貨投資等風險投資。
2.投資額度: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該額度可循環使用。
3.額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4.實施方式: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員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5.資金來源:現金管理所使用的資金爲公司暫時閑置自有資金。
二、現金管理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1)盡管公司在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時選擇的産品屬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産品,但金融市場受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宏觀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的影響,不排除該投資産品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有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2)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公司將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風險: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産品進行投資。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産品的淨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定期對所有理財産品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4)董事會對投資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査,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及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爲公司及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獨立董事意見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的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項經董事會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在保證正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2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向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
有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子公司增資及向公司參股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華拓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拓能”)、廣東粵港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港能源”)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按持股比例分別對公司參股公司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金灣”)增資1,620.03萬元、4,320.08萬元,共計5,940.11萬元。以上內容具體詳見公司同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36)。珠海金灣爲公司關聯方,華拓能、粵港能源對珠海金灣的上述增資事項構成關聯交易,相關事宜具體公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
爲積極響應國家儲氣能力建設要求,助力區域産業協同發展,同時爲緊抓行業發展機遇,珠海金灣于2021年啓動珠海LNG二期工程項目,根據該項目投資建設計劃及資金需求情況,珠海金灣各股東擬按持股比例進行增資。基于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控股子公司華拓能、粵港能源擬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按持股比例分別對珠海金灣分別增資1,620.03萬元、4,320.08萬元,共計5,940.11萬元。
佛山市氣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氣業集團”)爲公司的控股股東,氣業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鄭權明先生同時擔任珠海金灣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珠海金灣爲公司關聯方,故本次增資事項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子公司增資及向公司參股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熊少強先生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詳見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文件。
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無需有關部門批准。上述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669862884F
法定代表人:傅誠鐵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注冊資本:141,235.574093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環港西路105號行政辦公樓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經營範圍:珠海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輸氣幹線、液化天然氣和天然氣加工利用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液化天然氣的購買、運輸、進口、儲存和再氣化;液化天然氣、天然氣及副産品的輸送和銷售;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的運輸和銷售;液化天然氣運輸船和槽車的租賃、運營及其它相關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30%股權、廣州發展燃氣投資有限公司持有25%股權、廣東能源集團天然氣有限公司持有25%股權、粵港能源持有8%股權、華拓能持有3%股權、江門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持有3%股權、珠海經濟特區電力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有3%股權、中山興中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股權。增資前後,股權結構不發生變化。珠海金灣上述股東均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實際控制人: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2.主要曆史沿革、主要業務最近三年發展狀況
珠海金灣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原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經過多次增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金灣注冊資本爲141,235.574093萬元人民幣。珠海金灣最近三年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經營情況良好。
3.主要財務數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海金灣總資産407,425.81萬元,淨資産193,901.04萬元,2021年度營業收入109,328.63萬元,淨利潤45,166.59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4.關聯關系情況說明
公司控股股東氣業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鄭權明先生同時擔任珠海金灣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珠海金灣屬于公司關聯法人。
5.失信被執行人情況
經核查,珠海金灣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增資是按照珠海金灣各股東持股比例共同增資。珠海金灣各股東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因此,本次增資遵循了自願、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增資方式公平合理。
四、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根據珠海LNG二期工程項目投資建設計劃及資金需求情況,華拓能、粵港能源對珠海金灣分別增資1,620.03萬元、4,320.08萬元,共計5,940.11萬元。本次增資協議尚未簽署,公司後續將根據增資進度辦理相關事宜。
五、涉及關聯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員安置、土地租賃等情況,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增資完成後,將滿足珠海金灣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加快項目建設,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不會産生重大影響,對會計核算方法不存在重大影響。
七、與珠海金灣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自年初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與珠海金灣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爲0元。
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一)事前認可意見
本次交易是各方基于自願、平等、公平、合理原則進行的,符合公司戰略布局。本次交易事項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爲,本次增資事項符合發展戰略,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增資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對公司本期和未來生産經營不會産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增資事項經董事會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資暨關聯交易事項。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有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1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
投資有限公司增資的公告
一、對外投資概述
爲滿足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昊能”)長期發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華昊能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20,000萬元,增資後華昊能注冊資本由10,000萬元增至30,000萬元人民幣。
本次增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一)公司名稱: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三)注冊資本:10,000萬元
(四)法定代表人:劉春明
(五)住所:佛山市禅城區南海大道中18號3樓309室
(六)經營範圍:一般項目: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工程技術服務(規劃管理、勘察、設計、監理除外);成品油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企業管理咨詢;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潤滑油銷售;化工産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産品)。(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七)股權結構:增資前後,公司均持華昊能100%股權
(八)主要財務數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産40,346.61萬元,負債總額123.98萬元,淨資産40,222.63萬元,2020年度營業收入0.00萬元,利潤總額-434.83萬元,淨利潤爲-434.83萬元。(上述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21年9月30日,總資産44,042.90萬元,負債總額1.73萬元,淨資産44,041.18萬元,2021年1-9月營業收入0.00萬元,利潤總額3,818.54萬元,淨利潤爲3,818.54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九)經核查,華昊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在廣東省儲氣能力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發展框架下,華昊能作爲公司LNG接收站項目投資平台,將響應國家和地方儲氣能力建設要求,擬通過收購股權等方式參與省內LNG接收站項目建設與投資。另外,華昊能擬向佛山市華拓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增資3,801.6704萬元,用于向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增資。本次增加華昊能注冊資本至30,000萬元開展上述項目,有利于擴大公司業務規模,爲公司繼續向天然氣上遊産業鏈拓展提供關鍵支撐。
(二)華昊能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市場和政策變化所導致的風險,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及管理體系,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健全風險防範運行機制,提升投資、管理運營的監督與控制,降低相關風險。
(三)本次增資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有利于保障後續項目實施的資金需求,推動項目落地,提升公司綜合實力,不會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産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3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
有限公司增資的公告
爲滿足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佛燃”)長期發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前海佛燃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40,000萬元,增資後前海佛燃注冊資本由3,000萬元增至43,000萬元人民幣。
(一)公司名稱: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三)注冊資本:3,000萬元
(四)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五)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興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廈2105
(六)主營業務: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賣、專控商品);電能、熱能、新能源、節能環保産業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及技術銷售;供應鏈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七)股權結構:增資前後,公司均持前海佛燃100%股權
(八)主要財務數據:截至2020年12月31日,資産總額41,539.21萬元,負債總額29,578.49萬元,淨資産11,960.72萬元,2020年度營業收入192,961.84萬元,利潤總額10,713.89萬元,淨利潤8,022.95萬元。(上述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21年9月30日,資産總額70,702.69萬元,負債總額61,676.10萬元,淨資産9,026.58萬元,2021年1-9月營業收入299,555.02萬元,利潤總額6,621.14萬元,淨利潤4,965.86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九)經核查,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前海佛燃目前主營業務爲天然氣貿易。隨著前海佛燃貿易量日益增加,其自有資金難以滿足日常運營資金需求。考慮前海佛燃經營需求,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前海佛燃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40,000萬元。本次增資有利于滿足前海佛燃經營運作資金需求,優化其資本結構,降低融資成本,開展貿易業務。
(二)前海佛燃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運營管理、市場價格變化、市場需求等因素導致的風險,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及管理體系,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健全風險防範運行機制,提升投資、管理運營的監督與控制,降低相關風險。
(三)本次增資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有利于提升公司綜合實力,不會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産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4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停止執行天然氣銷售合同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與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停止采購已簽署的<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的議案》,會議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佛燃”)停止采購與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辟中國”)已簽署的《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並支付相關費用約1.2億元人民幣。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已簽署《天然氣銷售合同》的概述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與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天然氣銷售合同>的議案》,會議同意前海佛燃與碧辟中國簽署《天然氣銷售合同》,向碧辟中國采購天然氣,采購期爲兩個合同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一個合同年的年合同量爲16,365,000吉焦(約合30萬噸)。
二、停止采購《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的原因說明
受國際市場變化、政治地緣等因素的影響,國際現貨天然氣價格持續維持高位,《天然氣銷售合同》價格與國際市場天然氣價格指數挂鈎,近期國際能源機構/投資銀行等發布的2022年相關指數價格位于6元/方至20元/方的區間,同期國內管道氣等氣源低于《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預計的合同價格,按相同提氣計劃采購國內管道氣等更具價格競爭力的其他氣源以替代《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預計將大大降低公司天然氣采購成本。
鑒于市場形勢等客觀環境發生變化,公司如果繼續采購《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將會承擔較高的采購成本。因此,爲最大程度降低經營風險,前海佛燃與碧辟中國就停止采購《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事宜進行了多輪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同意前海佛燃停止采購《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
三、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天然氣銷售合同》及雙方約定,公司需向碧辟中國支付相關費用約1.2億元人民幣,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上述費用將計入2022-2023年公司營業外支出。公司全資子公司前海佛燃將采購其他更具價格競爭力的替代氣源,有利于優化公司資源池,減少公司資源采購成本,降低公司經營采購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29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2年3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應參加會議人數3人,實際參加會議人數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爲,公司在保證正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5)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3月31日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2-036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22年3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應參加會議人數9人,實際參加會議人數9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殷紅梅女士主持,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擬與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簽訂液化天然氣銷售和購買協議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或其下屬子公司與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SINOCHEM INTERNATIONAL OIL (SINGAPORE) PTE.LTD.,以下簡稱“中化新加坡”)簽署《液化天然氣銷售和購買協議》(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簡稱“SPA”),供應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供應期內擬采購總量不超過61船,總貨量不超過22,875萬百萬英熱單位。
會議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以公司或其下屬子公司爲簽署主體與中化新加坡簽署SPA,並指定下屬子公司作爲SPA的操作主體,負責實施協議的具體事宜;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公司經營計劃,適時決策采購計劃、支付貨款等具體執行事宜,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上述授權期限自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至本次SPA終止之日。
董事會認爲,本次SPA爲公司資源池引入多元化氣源,有助于保障公司未來氣源供應穩定,開拓下遊市場,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發展。公司作爲買方屬于頗具實力的城市燃氣經營企業,經營穩健,具備SPA履約能力。中化新加坡作爲賣方,近年來在與衆多的國際LNG客戶的合作中保持良好的供貨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買賣雙方均具備足夠的履約能力。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公司與中化新加坡國際石油有限公司簽訂液化天然氣購銷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0)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爲滿足公司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昊能”)長期發展需要,會議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華昊能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20,000萬元,增資後華昊能注冊資本由10,000萬元增至30,000萬元人民幣。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向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增資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1)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子公司增資及向公司參股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子公司佛山市華昊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燃氣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燃氣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按持股比例分別對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華拓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拓能”)增資3,801.6704萬元、475.2088萬元、475.2088萬元、594.011萬元,共計5,346.099萬元;會議同意華拓能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對其全資子公司廣東粵港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港能源”)增資4,320.08萬元;同意華拓能、粵港能源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對公司參股公司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分別增資1,620.03萬元、4,320.08萬元,共計5,940.11萬元。上述增資將用于珠海LNG二期工程項目的建設。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關聯董事熊少強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子公司向廣東珠海金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2)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爲滿足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佛燃”)發展需要,會議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前海佛燃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40,000萬元,增資後前海佛燃注冊資本由3,000萬元增至43,000萬元人民幣。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向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增資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3)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子公司向肇慶市中正能源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兆能投資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貨幣方式向其全資子公司肇慶市中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肇慶中正”)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增資後肇慶中正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增至6,000萬元人民幣。上述增資將用于肇慶中正建設廣南支幹線5#閥室至廣甯太和工業園天然氣管線工程。
本次增資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有利于保持肇慶中正的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停止采購與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已簽署的<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停止采購與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已簽署的《天然氣銷售合同》2022年合同量,並支付相關費用約1.2億元人民幣。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子公司停止執行天然氣銷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4)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天然氣交易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議案》
會議同意《關于修訂<天然氣交易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議案》,《天然氣交易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名稱變更爲《商品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商品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天然氣交易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商品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內部管理機構更名及職能調整的議案》
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需要,爲進一步優化內部管理,會議同意《關于公司內部管理機構更名及職能調整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九)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會議同意在不影響正常經營及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産品或結構性存款等産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資、基金投資、期貨投資等風險投資。額度使用期限爲12個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員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有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 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