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 ,利而不害;人之道 ,爲而不爭)
《許哲的生命故事》一書中的主人公許哲女士,是被譽爲新加坡國寶級的善心人士。書中寫到這樣一件事情,令我感慨多多。有一次許哲要出門,將義工送來的一筆義款放在抽屜裏,隨手將抽屜鑰匙放在書櫃中。回來之後,她發現放在抽屜裏的100多塊錢不翼而飛,爲此她感到非常自責。她想這筆錢是義款,我沒有保管好是失職,這樣給別人提供了造惡業的機會,我該忏悔。從第二天起,她開始扣減自己的食物,每天省下幾毛錢,以補足被竊的100多元錢。
書中這樣感人的事情很多,其精神境界非常人所能及。就拿這件事來說,本來是竊賊偷錢,她非但沒有怨恨詛咒竊賊,反而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認爲是自己給竊賊提供了機會。如是想法盡管非常人所能理解,但站到如她之高境界之人的角度做思考,也並非沒有一點道理。
我們可以順著她的思路做些深想。比如說公共財物應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也要保管好,少給竊賊提供犯罪機會。再深想下去,自己的才能也不應太露,以免給他人提供犯嫉妒錯的機會。還有作爲女子,不應該穿著太露舉止輕浮,別給他人提供起邪念犯錯的機會。再者就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而言,應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和制度建設,少給有關人員留下犯罪機會。還有應加強網絡監管,少汙染侵蝕青少年等等,不都是這個道理嗎?
進一步說,你在愛發牢騷或說話隨意者面前,盡量少談可能引發其過激言論的話題;你在愛賭博愛酗酒者面前,不僅不提供這樣的機會,而且少談這樣的話題等等,這不都是在減少他們犯錯的機會嗎?在某種意義上說,你這樣做就是在行善積德,否則他犯的錯誤中也有你的一份責任。
(慈悲爲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