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事件發生在2007年至2010年之間,也就是受害女學生12歲至15歲這段期間。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任何能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以及他執教的小學。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于2007年對年僅12歲的受害者下手,在自己的車上親吻她。接下來兩年,他除了被指親吻受害者之外,還得寸進尺,開始觸摸受害者私處,以及多次對她作出猥亵行爲。
受害者的骨盆檢查顯示她已非完璧,醫生也證實被告沒有勃起功能障礙。
2010年11月,被告涉嫌與年僅15歲的受害者發生關系。由于受害者未滿16歲,無論受害者願意與否,被告的行爲在刑事法典裏都被視爲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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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于2011年至2017年期間繼續通過短信聯系。法庭文件並沒道出事情是如何被揭發的,但提到受害者的姐姐報警,被告于2017年6月在小學被捕。
發言人強調,教育部嚴正看待職員的不當行爲,將毫不猶豫對未遵守行爲和紀律標准的人采取紀律行動,包括將他們解雇。
審訊仍在進行中。
被告是在Templars Law LLC律師團隊的陪同下,站上證人欄抗辯;受害者早前已經出庭供證。
控辯雙方的案情揭露,被告于2006年認識受害者,他是她的母語老師。被告當時已婚,育有兩名分別爲三歲和一歲的女兒。
已婚前小學教師被指對12歲女學生下手,三年來多次對她作出猥亵行爲,甚至性侵她,女學生的姐姐數年後得知此事,憤而報警。
教育部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說,被告自2017年7月起被停職,目前已不在任何學府執教。
現年49歲的前小學教師,在東窗事發後被控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性侵等八項罪狀。他否認所有指控,法庭日前展開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