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嘉 報道
涉嫌非禮數名男女孩童,還藏有孩童的裸露照片,貨車司機昨天被控上法庭。
67歲的加裏·亞曆山大·陳(Gary Alexander Tan)面對14項控狀,他昨天上庭時表示有意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多數在組屋區的停車場犯案,地點還包括貨車裏。
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泄露孩童身份的資料。
在停車場和貨車內幹案
控狀顯示,被告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的某一個下午,涉嫌在一所學校旁的組屋停車場非禮一名六歲男童,觸摸男童的背部和臀部,甚至讓男童爲他口交。
2017年1月16日早上5時30分許,被告涉嫌在貨車內用手觸摸八歲女童的私處,以及擁抱和親吻另一名同齡女童的嘴唇和臉頰。
同月12日,被告被指在後港一個露天停車場非禮一名八歲女童,一周後又在同個地點給同齡女童看兩張自己只穿內褲的猥亵照片,兩名八歲女童是否是同一人則不得而知。
被告也涉嫌在2016年5月4日,于義順一帶的停車場與孩童親嘴和拍攝女童的裙底照。
控狀也顯示,被告從2016年5月至11月,以及2017年1月至3月,兩次通過“Emy”取得孩童的沖涼和私密處的照片。
被告還被指在2000年在麟谷峇魯一個組屋單位內,觸摸六歲女童的私處,但法庭文件並未揭露被告和受害者之間的關系。
被告昨天自己一人出庭。控方要求將他還押接受精神評估,不過法官認爲此案不符合精神評估的條件。
案展3月9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