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從去年10月5日至12月4日間,針對昆蟲及昆蟲制成品的進口條件和相關執照要求,展開咨詢活動。當局一共收到53份反饋,一些業者對于進口可食用昆蟲表示歡迎,也有人擔心食用昆蟲是否安全。
食品局指出,獲准進口至本地的可食用昆蟲必須符合一系列安全規定。這包括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昆蟲及制品是在受管制的場所飼養或制造;須以衛生的方式包裝和運輸,不能含有汙染物等。
我國參考了歐盟以及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和泰國等國家的做法,在完成全面科學評估後得出的結果是,一些已有食用記錄的昆蟲種類可以當作食物來食用。因此,我國只會允許這類昆蟲種類作爲食物在本地售賣,不在清單上的昆蟲種類則需作爲新型食品,另外評估。
蟋蟀、蠶蛹、蚱蜢等16種昆蟲獲新加坡食品局批准,可進口至本地作爲食物售賣。公衆預計能從今年下半年起,吃到這類昆蟲食品。
業者若在産品中使用了昆蟲作爲食材,必須在包裝上清楚列明,確保消費者知道他們所購買的食品含有昆蟲。
針對黑水虻(Black Soldier Fly)幼蟲,食品局指出,這類昆蟲沒有安全食用的記錄,若業者有意作爲食物進口,必須另在新型食品框架下,向當局提交申請。
除了昆蟲以外,蠶蛹也獲准作爲食物在本地售賣,這主要是因東亞、馬來西亞和中國已在食用蠶蛹。食品局說,蠶蛹的纖維蛋白(fitbroin)在日本和韓國已獲批准,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將它列爲“普遍安全”,因此也可作爲食品在我國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