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辯雙方接下來將針對刑罰准備陳詞,案件擇日下判。謀殺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但此案的控方已表明不會要求法庭判被告死刑。
辛瑪內自稱對死者很好,卻頻頻遭受虐待,她因此越來越氣憤。她在口供書中承認,案發當天,死者恐嚇說隔天要送她回中介公司,她聽後非常生氣,甚至全身顫抖,接著拿起一把刀子狂捅死者。根據驗屍報告,死者身上有至少26道刀傷,其中六刀刺入肺部和心髒等要害。
不過,法官不接受辯方的說法。法官說,辛瑪內能夠清楚描述案發經過,以及她在案後洗刀子、換衣服和想拿回護照等行爲,都指向她並非處于精神分離的狀態。盡管她捅人的行爲並不理智,但也不意味著她精神失常,法官因此不認爲有任何減輕罪責的理由。
辛瑪內落網後向警方堅稱自己沒有殺人,而說有兩名男子趁她出門倒垃圾時進屋幹案,但她後來改口,承認殺人。審訊期間,辯方稱辛瑪內犯案時患有適應力障礙,精神狀況處于“分離狀態”(dissociative state),沒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也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爲,因此她面對的控狀應改爲誤殺罪。
根據辛瑪內的證詞,死者來後不久就開始虐待她,包括敲打她的頭部與背部和用勺子打她等。有一次,死者指辛瑪內按摩時弄疼她,便掌掴辛瑪內的臉頰;另一次,辛瑪內在廚房開爐竈時不小心燙到死者的手,後者怒而將她的手拉去碰觸爐火,要讓她也“嘗嘗”被燙傷的感覺。
緬甸籍女傭26刀捅死男雇主的嶽母,被高庭判謀殺罪名成立。法官認爲,女傭犯案時對自己的殺人行爲有所意識,而非處于“精神分離”狀態。
死者斷氣後,這名女傭撬開臥室櫥櫃的鎖頭,取走屬于她的私人物品,再把刀子拿去清洗。過後,她換了一件裙子離開組屋單位,前往女傭中介公司索取護照,但她得知職員要聯系雇主後趕緊離開。她接著乘搭多趟巴士和地鐵四處溜達,約五小時後回返中介公司,同天傍晚被警方逮捕。
辛瑪內在2018年1月份從緬甸來到新加坡工作,她在中介的指示下謊報年齡,聲稱年滿23歲,其實她當時僅17歲,不符合在本地當女傭的最低年齡規定。
高庭法官安德烈星期四(5月18日)對這起命案做出裁決,並展期判刑。控方表示,不會要求法庭判處被告辛瑪內(Zin Mar Nwe,22歲)死刑,而是訴求終身監禁。
延伸閱讀 閉路電視拍下犯罪過程 與女兒聯手虐死女傭 婦女判監14年不滿被吐口水刀捅老雇主 緬甸女傭承認誤殺判監16年
這起命案發生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在西部一帶某個組屋單位內,死者70歲。爲了保護案件的未成年證人,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死者及家屬姓名,以及具體事發地點等信息。
同年5月10日,她開始到死者的女婿家打工,後者是她來新後的第三個雇主。死者在同一月份來探親,在女婿與女兒的家暫住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