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健偉和杜懷寬是首兩名因涉及非法外彙交易被控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被告。他們利用家人的名義向任職的銀行買賣美元賺取價差,不到一個月賺取37萬元利潤。
魏瑜嶙 報道
兩名外彙交易員利用家人的名義開設交易戶頭,向任職的銀行買賣美元賺取價差,不到一個月賺取共37萬元利潤,涉及的交易金額更是超過10億美元。
被告莊健偉(48歲)案發時在彙豐銀行(HSBC)當高級交易員,杜懷寬(51歲)則任職于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他們是首兩名因涉及非法外彙交易被控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被告,兩人昨天認罪,案件擇日下判。
控方促請高庭分別判莊健偉和杜懷寬坐牢六個月和三個月,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認爲罰款就足以起懲戒效用。
莊健偉面對149項控狀,案情揭露,莊健偉2006年使用妻子的名義在明富環球新加坡(MF Global Singapore)開設外彙交易戶頭,他在2009年11月利用這個戶頭,通過經紀向他任職的彙豐銀行購入或脫售美金。
明富環球新加坡已在2011年申請清盤。
一般上,經紀會把莊健偉下的訂單放上電子交易系統,以便配對符合他出價的買家或賣家。系統中會標明市場當下的最高買價和最低賣價,也會隨時更新這兩個價位的變動,買賣雙方須待完成交易後才會知道對方身份。
爲了確保他能以私人戶頭跟彙豐銀行交易,莊健偉會刻意指示經紀開出更高的買價或更低的賣價,促使系統調整價位。這樣一來,他就能確認哪筆訂單來自他的私人戶頭,再利用銀行交易員身份操控彙豐銀行戶頭,跟自己早前下的訂單配對完成交易。
莊健偉利用這個手法完成7億7800萬美元(約11億新元)的交易,從中賺取近23萬元價差。
另一名被告杜懷寬面對39項控狀。他利用兄弟和兄弟妻子的名義在明富環球新加坡開設交易戶頭,之後以類似手法買賣美元賺取油水。他在2009年11月共完成總值2億5700萬美元(約3億6500萬新元)的交易。
杜懷寬每次可從中獲取350元至3萬零800元利益,前後賺取了約14萬元。
對我國作爲區域外彙中心兩人罪行帶來負面影響
兩名被告在2010年,案發隔年離開任職的銀行。庭上未揭露兩人是否相識,不過兩起案件並無關聯。
主控官伊馬度丁(Muhamad Imaduddien)指出,兩名被告純粹是爲了個人利益而犯罪,他們的罪行對新加坡作爲區域外彙中心帶來負面影響。
莊健偉的代表律師唐志勤律師求情說,莊健偉大學畢業後便在金融界工作,這起案件不僅導致他丟了工作,也使他之後都無法找到穩定工作,只能打臨時工如當私人召車司機。他的母親去年被診斷患上癌症。
代表杜懷寬的李迪能律師則說,雖然控方指杜懷寬賺了13萬余元,但是他事後自願交出超過14萬元,顯示他是真心悔過。(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