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回應說:“只要人家認爲你有利益沖突,你就是有利益沖突嗎?”
要求副常秘提供黑白洋房清單 算不算徇私?
張志賢和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解釋,在住租黑白屋時,租戶不能肆意享受或發展周圍土地,同時還要維持這些地皮。因此,總樓面面積是更爲重要的估價指標。
李總理指出:部長決定住在哪裏,要租還是買,這些是個人的選擇,因此我不認爲部長跟土管局租房或向私人業主租房子有什麽不對。只要處理得當,遵守所有程序。”
即便調查結果也證實租屋過程沒有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沖突,但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副教授還是向兩位部長提問,現在回頭看,當時是否有任何可能被視爲有利益沖突的行爲。
部長主動回避租賃房産決策 避免利益沖突
負責調查的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指出,這個清單不是特權信息,任何符合條件的潛在租戶只要詢問土地管理局,就能取得。
對此,李顯龍總理反問道,但部長享受不當好處、從內線交易獲得甜頭等嚴重指控隨著調查報告出爐而不攻自破後,反對黨開始對尚穆根應不應該向他的副常秘索要信息窮追猛打。
尚穆根:“窮小子”成大律師 真心爲民服務和房子大小無關
“我們要反思目前的政治本質,以確保優秀和值得尊敬的人才願意站出來爲國家服務,不被那些不顧事實、試圖诋毀他們的人所阻止。”
李顯龍總理:兩個部長沒有錯
尚穆根以每月2萬6500元的租金,租下萊道路26號黑白洋房。維文則以每月1萬9000元租下31號房産,月租在2022年續租時上調至2萬元。
部長住什麽樣的房子,原本屬于家務事,但當家務事可能影響公共利益,或讓大衆認爲涉及利益沖突時,就成爲了得攤在國會,花六小時來討論和澄清的課題。
他舉例問,衛生部長去醫院做膝關節置換手術、教育部長的孩子報名名額有限的學校,或內政部長以個人名義報警,都可能被視爲利益沖突,如果都是當成有利益沖突,那政府無法這樣運作。
尚穆根的兒子在一家國際室內設計公司擔任區域總裁。有網民稱,萊道路兩棟洋房的翻修合約,由他兒子工作的公司標下。尚穆根說,這是假消息。他兒子的公司從沒競標過土管局的合同,他們也不曾爲土管局在萊道路做過任何工作。
尚穆根在這一租一住之間,並沒省到錢。相反地,他的優質洋房出租後得支付更高的産業稅,收取的租金也要繳稅,這中間産生了淨赤字,他得承擔。
尚穆根透露,他主動回避任何與租住黑白洋房有關的討論和決定,排除任何潛在利益沖突。(國會截屏)
另外,李總理也說,新加坡付給部長符合實際、有競爭力的“裸薪”(clean wage),因此他們住在哪裏、決定租屋或買屋,都是個人選擇。
作爲一名政治人物,尚穆根歡迎人們檢視他的一言一行,因爲財務誠信和廉潔對新加坡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但當他的兒子也無故卷入這場風波,遭受他人攻擊,這是他作爲一名父親忍無可忍的。
單憑2005年至2007年從政前的收入,尚穆根所繳交的稅就超過200萬元。他說,自己出身貧寒,要不是因爲建國總理李光耀建立了唯才是用制度,他這個“窮印度小子”也不會成爲成功的高級律師。
李顯龍總理也在國會上說,兩名部長沒有做錯,自己對他們有絕對的信任。在誠實、正直和廉潔這三方面,政府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妥協或背離所設下的嚴格標准。
尚穆根是律政部長,而土管局隸屬律政部,爲了避免涉及利益沖突,尚穆根主動回避所有關于房産租賃的討論。過程中,尚穆根通知律政部副常任秘書,若有任何有關房産租賃的討論須交由部長決定,可找時任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他也告訴張志賢,要是事情超越英蘭妮的權限,她會請示張志賢。但整個出租過程並沒出現土管局須請示律政部的情況。
“難道我的同理心會因爲我從自購的優質洋房搬到租住的黑白屋而受影響?這就是我們要評斷政治人物的方式嗎?”
他說,他所擁有的,全都取之于社會,因此當然要回饋社會。他也鼓勵那些功成業就的人挺身而出,貢獻自己的時間、才華和資源,一起建立一個更平等、更強大的社會。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于2018年6月,以每月2萬6500元的租金,租下萊道路26號黑白洋房。(何家俊攝)
尚穆根解釋,他沒有直接向土管局要求清單,而是請副常秘准備,主要是爲保持公開透明。因爲他知道副常秘會把這件事告訴常秘,必要時常秘也會越過他上報公務員首長。
李總理說:“我的觀點是,他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處理,也可以像現在這樣處理,他向國會解釋他爲什麽這麽做。我認爲理由得當,而我也接受。”
張志賢在國會總結討論時說,內閣成員都了解,要進入政壇需要做出許多犧牲,除了必須面對公衆的目光,也無法一直在孩子身旁陪伴他們成長。
但反對黨領袖畢丹星認爲,尚穆根可以讓自己的房屋經紀向土管局要求這份清單,不必親自要求副常秘整理給他。
兩名部長租住黑白洋房都有合理理由,但做法是不是真的完全不涉及利益沖突、有沒有影響民衆觀感的問題,乃至延伸出的部長對老百姓的同理心質疑,就引發朝野不斷的議論。
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則是爲三代同堂,才決定租下黑白洋房。維文有四個孩子,他們介于17歲至34歲,其中兩個子女已經結婚,給他生了兩個孫兒女。維文說,他希望能在孫子女年幼時同住,而媳婦和女婿也同意,于是就租了黑白洋房一起住。
外交部長維文醫生2019年10月,以每月1萬9000元租下31號黑白洋房,月租在2022年續租時上調至2萬元。(卓祾祎攝)
畢丹星說,沒有人責怪尚穆根租用大面積的洋房,他提出的質疑是,洋房的土地面積翻了三倍,租金怎麽可能不爲所動,土地應該是有價值的。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之前根據自己的律師收入,購買一棟優質洋房。他在成爲全職部長後大幅減薪,因不想要太多積蓄綁在房子上,尚穆根決定重新規劃財務,在考慮是否賣屋時,他先租住萊道路(Ridout Road)的黑白洋房。同時,他也把自己的優質洋房出租。
畢丹星也說,他不認爲有人在指控部長貪汙;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則提到,多數人都相信政府的誠信。
尚穆根說:“要的話就沖著我來,我完全可以爲自己辯護。他們會發現,我會還我自己一個清白,但不要把我的家人扯進來。”
他堅定地說,居民看的是他到底是不是真心爲人民服務,而不是用他的收入和房子來評斷他。“居民都知道我會在他們的身邊幫助他們。”
黑白洋房的租金以總樓面面積(GFA)而非總土地面積來定,畢丹星質疑,這樣的定價方式是否公平?尚穆根所租住的黑白洋房因加入旁邊一塊雜草茂密的土地後,土地面積從9350平方米,增至2萬3164平方米,但租金並沒有顯著上漲。
尚穆根回憶自己的成長經曆時說,從租賃組屋到大洋房,他什麽類型的房子都住過,但住大洋房不代表自己無法苦民所苦。
尚穆根在決定租黑白洋房時,直接要求當時的律政部副常任秘書提供可供租住的黑白洋房房産給他參考。這一點就引起不少反對黨議員提出質疑,認爲尚穆根要求副常秘處理自己的私事,是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