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對每個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包括醫療、生育、工傷、失業、養老等五個方面的保障。
大家除了關注醫療保險外,對養老金的關注度也很高,畢竟養老金是很多退休老人的主要生活來源,而國家也非常關注對養老金制度的完善,爲了更好的保障每個退休人員的生活,養老金已經實現了15連漲,而2020年繼續上漲已經成了確定的事。
所謂的養老保險就是相當于在你的養老金賬戶存錢,退休後,每月有一筆錢發放給你,用來保障老年生活,發的這筆錢就是養老金,也叫退休金。
我們都知道,只有當我們退休時繳納了至少15年的社保,我們才能拿到養老金。
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規定,我們需要繳納15年、20年甚至25年、30年的社會保險,才能享受“終身醫療報銷”待遇。
換句話說,15年是社會保障的“最低門檻”。如果我們不支付15年,我們將不會得到社會保障的真正“好處”。
繳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是不是沒繳滿就不行?
畢竟我們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而中斷社保,這是不是就說明以前的都白交了?
其實不是,在社保新規定下,沒繳滿社保的人有補救措施,不得不說這得恭喜他們一下了。
一、恭喜還沒繳滿15年社保的人!新規下,2020年起全都這樣處理
大家都知道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那麽,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怎麽辦?是不是就不能領取養老金了?
社保新規下,還沒繳滿社保的人統統按照以下方法處理,進行補救:
1.按年補繳
如果只差幾年沒繳,實際上是可以補繳的。之後在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按月領取一定的養老金了。據了解,有很多地區開始實施一次性繳滿15年的政策了,所以要嚴格去執行。
2.延遲退休
如果你在我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社會保險還沒有支付15年可以申請延遲退休,最多5年。
當你延遲退休時,你可以一邊工作一邊繼續支付社保。我認爲,絕大多數能夠彌補社保的人都不希望延遲退休(公職人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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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想要在之後的時間裏領取養老金,並享受醫保待遇就只能繼續繳納社保費用,直到繳滿15年爲止。
4.放棄參加社會保險
因爲有一部分人需要支付補繳的時間太長,而且他們無法支付社會保險。可以說,他們采用這種方法,就意味著他們可以提前領取養老金。這種情況是國家允許的,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以後沒有資格享受養老金待遇。
5.轉爲居民社保
假如距離繳滿15年時間還有很長一段時間,選擇每年度補繳是不劃算的,也可以考慮將職工社會保險變成居民社會保險。
一些地方還可以一次性補繳,但這樣做一方面是處理起來麻煩,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職工社會保險。
6.停繳社保,取出錢來
這種方式我個人不太贊成大家使用,就是大家如果你還沒有交滿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錢補繳的話,那麽你可以申請退保。
這樣你就可以不用再繼續繳納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錢也會退給你。但是這種方式有一個後果,就是退休之後,沒有辦法享受到醫保以及養老金的福利待遇。
7.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費
但這項政策也有一定的要求。以下三類人可以辦理一次性補繳:
一是未繳納社保的本地戶籍,並且需要是在1961年-1982年之間下鄉的知青;二是2011年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三是之前在本地參加過社保後中斷的大齡退休人員(年限要求年齡在65周歲以上,女性在60周歲以上)。
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可以一次補足社會保障。
不能一次性補繳的解決辦法!
提醒:一次性補繳需要在45歲之前有過參保記錄,45歲之後開始參保的人員不滿足一次性補繳的條件。
在不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後,因此造成的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仍然可以有幾種方法解決:
1、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達到60歲後一次性補繳至15年,且因爲養老保險體系的不同,一次性補繳費用較低,自然退休後所領取的養老金與退休職工養老金也存在差額;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繳費,在第五年仍然未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
3、因企業、非個人原因造成的社保斷交,在企業出具證明後可以補繳,但是補繳時間有所限制;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取出,不再參加養老保險,因爲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所以不是很建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