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新加坡男子娶中國女子爲妻。一個現實問題是:當婚姻出現問題時,這些越洋新娘會有怎樣的法律保障?像我們前兩天剛出的這篇,中國媳婦與新加坡婆婆不和,生完兒子被老公趕出門,就遇到類似的難題。
新加坡知名律師沈茂樹給大家支招~~如果這些越洋新娘和本地人結爲合法夫妻,無論他們是在中國或新加坡注冊,他們和本地夫婦一樣,都會獲得本地法律的保障。比方說:
1 如果新加坡籍丈夫沒有給中國籍妻子家用,妻子有權向本地法庭申請贍養費。
2 至于那些已經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的中國夫婦,如果決定離婚的話,則可以在中國或新加坡,任何一地提出申請。
當然,大家首要考慮的是,在哪個國家申請離婚對當事人最有利。一般對于女方來說,在新加坡申請離婚較有利,因爲,新加坡有“離婚後丈夫需支付妻子和子女贍養費等”的制度,而中國沒有。顯然,對于男方而言,則是回到中國申請離婚較爲有利。
沈律師也建議,在新加坡生活的中國婦女,無論是不是已經申請到永久居留權,都應該自強獨立,不斷提升自己,不應該完全依靠丈夫。解釋如下:
- 如果中國籍妻子不是本地永久居民的話,一旦離婚,她不能繼續留在新加坡。
- 如果中國籍妻子是新加坡永久居民,雖然她不會在離婚後喪失永久居留權,不過,一旦她的“回境簽證”(Re-entry Visa)到期,而她人在國外想要重新入境新加坡時,可能就有問題了。
一般遇到這種情形,她是否經濟獨立,就很重要了,因爲移民廳一般將視其在新加坡的職業、産業、子女、投資等,看她是否有自立的條件,來決定是否延續其永久居民的身份。
作者簡介
沈茂樹律師早年在新加坡華僑中學求學,後到劍橋大學和北京大學深造。擅長以通俗易懂的華語及他翻譯的法院判例,說明最新的新加坡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內容。更多疑問的翔實解答和真實案件,你可以在下面這本書裏看到。(Armour Publishing 出版,購書網址:www.armourpublish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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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沈茂樹律師和出版社Armour Publishing授權新加坡眼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