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還不結婚,真的太晚了嗎?
在中國,女性超過30歲還不結婚,就會被貼上「剩女」的標籤。
郭盈光就是個標準的「剩女」:34歲、海歸女藝術家、未婚。
2015年時,郭盈光第一次到全國最有名的相親角上海人民公園體驗,被現場人山人海的父母和相親震撼,她開始做調研,拍攝記錄,並做了一組名為《順從的幸福》的攝影作品。後來她發現照片里那些為孩子徵婚的父母們,都顯得特別焦慮,好奇心下,她決定親自去人民公園,為自己徵婚。連續幾個星期,她每天到公園,舉著一張自認為條件還不錯的相親,後面藏著攝像機,記錄下相親角家長的真實反應。這些家長的話,讓她內心受到十萬點暴擊,以下是郭盈光接受採訪時的自述:
這個作品,是我倫敦藝術大學的畢業創作,圍繞剩女、相親這個社會現象展開。
一開始沒想過作品最後怎麼呈現,我更多是好奇,相親公園到底是什麼樣的。我在兩年裡去了10多次相親公園,帶著相機拍了一些照片。
後來越做越深,我就做了一個行為藝術:舉著自己的徵婚為自己相親。
我第一次去人民公園是2015年的夏天,覺得挺震撼的。
公園裡到處都是人,路邊擺滿了雨傘,上面掛著相親。這裡就像個人才市場,家長為孩子寫的相親,感覺就像是一個個人,在被展覽、被挑選,看好了就交換信息。
這個人民公園我查過,是全國有名的相親公園,在上海存在有10年了。家長之間都很熟悉,因為他們每個星期都會來,算是他們一個消遣的地方吧。
很多被相親的年輕人,他們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去給他們相親。
相親上,寫著家長認為「穩定」的信息,一般就是年紀、月薪、工作。
男生每個月的工資肯定要寫,很重要的就是是否有獨立住房,有車;女生首先要寫年齡,我也看到他們會寫一些很符合社會對女性的預設標準的,比如皮膚白皙、長相佳、身材姣好、會做飯、很隨和。
我抓拍了一些相親公園的場景,和家長的肖像。
等我回家把這些照片列印出來,擺在牆上、地上自己看,我才發現,照片中那些替子女去相親的父母的臉特別焦慮,沒有一個看起來是開心的。
他們到底為什麼不開心?我大概就有一些問題產生了。
這是我當時給自己寫的一份相親,上面寫了一些我認為可以評價我、我自己也很驕傲的信息。拿著這張紙,我就去人民公園為自己徵婚,用攝像機記錄家長的真實反應。
我今年34歲,還沒結婚,已經到了所謂剩女的年紀,但是我有很多觀念和相親公園的家長不一樣。當時去,心態就是對著干,故意沒有寫年齡。
我往那一站,圍了一大堆人過來。所有叔叔阿姨第一句話:你怎麼沒寫年齡?你几几年的?一聽說我的年紀,他們的反應都是,這麼大,你這個情況麻煩了……
有一個阿姨,問完我多大之後說「勇氣可嘉」,然後轉頭就走了。
他們也會當我不存在,以我為一個例子,展開討論。
比如來自一位大叔對我年齡的嘆息:「這就來晚了。早3年,都排好長的隊。」
一位老阿叔對我高學歷的捉急:「你看她讀到碩士,沒什麼用。女孩子不要讀太多書,讀個大專、本科就蠻好的。嫁出去,嫁完生個小孩,也挺穩定的,多好。讀了好多書,把自己都耽誤了,現在很難配,相當難配!」
還有個爺叔把我形容為:「在這裡,男的就是銀行卡,你有錢,你就可以買房子,所以女的就是房產。你看她,長得還行,又沒結過婚,這個房型還可以。但是她年紀大了,所以她這個房子在郊區。」
朋友因此給我起了個外號:「最美郊區房」。
這個行為藝術做了幾個星期,每次大概一個多小時。這感覺有點給自己找罪受,還挺受刺激的。
第一次站了5分鐘,我就不行了,必須找個地方靜一靜。雖然有心理準備,但這些叔叔阿姨的反應,還是超出我的預期,有種「你完了,我替你感到惋惜」的感覺。
所有人都針對我的年紀去問,其他信息,他們並不是特別關心。
我就覺得,憑什麼?我在婚姻市場上,已經貶值到這種程度了嗎?
相親公園,其實是一個恬靜的地方,有一些綠植、荷花池,還挺美的;同時又有很現實的一部分,比如焦慮的家長。
我把這兩種攝影結合,做了一本手工書。相親主題的照片藏在風景照片後面,繫上紅繩,隱喻被安排的婚姻關係。讀者在拉扯紅繩的時候,才會看到寫實的相親照片,感受到一種憂慮的情緒。
我還做了一組抽象的紙張攝影,描述被相親、被安排婚姻的這些人,他們之間的關係。
我用紙的一些物理狀態,比如撕裂、摺痕,表達一種細微的疼痛。它們可能受傷面積不大,但依然讓人有一種不舒服、不自在的感覺。
做完這組作品,我其實心態變化挺大的。
一開始,我不喜歡「剩女」這個詞,更多是一種對抗。那些家長在說我的時候,我覺得多多少少對我是一種不尊重。後來因為我老去,我發現,從他們眼神里透露出來的,是一種關心的態度。在他們的價值觀里,會覺得這是為你好,你怎麼這麼不著急。
我就在想:他們過得好嗎?對現在的生活滿意嗎?子女結婚之後,他們就能擺脫這種焦慮嗎?
父母也應該有自己的生活。
我選擇出國讀書的年齡剛好30歲。曾經有個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以為會結婚,結果分手了。當時覺得完蛋了,自信心很受打擊,也感受到了年齡上的焦慮。我必須做出一些改變。
後來就有了這組作品,在不同國家展出,得到了很多共鳴,我挺開心的。
我還是挺相信緣分的,也不反對婚姻,但它不是女性在規定年紀內必須要完成的一件事,不是衡量幸福的唯一標準。
結婚這事急不來。
現在我也沒人催婚了,他們可能擔心,催完之後,我回頭就做進作品裡。
你被催婚了嗎?
一旦到了年歲,婚姻大事就被父母提上了日程,成為無數未婚青年逃不開的「魔咒」,日常中我們也會經常被一條又一條的關於相親、關於催婚的文章、新聞挑動著緊張的神經。
95後男子加入”被催婚一族” 相親日程排滿整個假期
春節期間,家住貴州省盤州市雞場坪鎮移山村的王文還沒到家,由母親安排的相親日程已排滿了整個假期。在家人的社交群里,親戚們早已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今年狗年他已經23歲了””春節不找平時找不到的””要求不要太高”。春節,外出務工的貴州農村男女青年集中回鄉,春節是娶親說媒的最佳時機,也是七大姑八大姨說媒”業務繁忙”的時節。對於結婚這事,王文覺得自己還很年輕,但是母親的頻繁催婚,令王文無奈,一向孝順的他不得不聽從母親的安排。王文無奈地說:”不是在相親就是在相親的路上,都要有’相親焦慮症’了。”
1995年出生的王文初中畢業後去了沿海打工,在廠里也交過幾個女朋友。但用王文的話說:基本都是”閃戀閃分”。”還年輕不著急,也很少有外地女孩願意嫁到老家去。”王文說。可在王文母親陳小穩的眼裡,年齡越大結婚越難,”30歲是個坎,過了30歲還不結婚,想結婚就難上加難了。”在王文所在的村子裡,已到婚齡仍未結婚的”光棍”有幾十個,令陳小穩產生了”討不到兒媳婦”的焦慮。早在前幾年,王文還沒到適婚年齡,陳小穩就催促他找女朋友。
男子自殺獲救:被催婚謊稱有女友 父母催逼帶回家
因為不堪父母催婚,杭州32歲的小劉(化名)謊稱已有女友,父母又多次要求把女孩帶回來見面,小劉”走投無路”,竟自殺。記者從杭州警方獲悉,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西興派出所10日處置一起因”催婚”引發的自殺未遂事件,涉事男青年被救回。據介紹,小劉單身多年,但經不住父母反覆催,謊稱已找了女友。父母拿出30多萬元積蓄,叫他買車,早日帶女友回家,儘快完婚。
2017年3月10日,父母又催問見女友的事,覺得沒退路的小劉留下遺書自殺,過程中被弟弟發現並報警。西興派出所民警趕到時,家人已救回小劉。經查看,小劉昏迷不醒,但有呼吸,民警迅速聯繫120,將他送至醫院。醒來後,小劉向警方說出真相:”已經有女友”是騙爸媽的,同時自己早已辭去工作,但不想讓父母擔心,每天早出晚歸假裝去上班。
女白領為避催婚組團拉薩過年:像是逃離了一個牢籠
2017年12月,劉明珠的弟媳生孩子,她從北京回了河南老家。酒席辦完的第二天,父母在飯桌上吵起來了,兩人爭論的焦點是28歲的她為什麼還沒有男朋友。劉明珠的弟弟和妹妹幾乎都是剛過了法定年齡就結了婚,而且都是在春節回鄉時相親定的婚事。現在弟弟、妹妹先後有了孩子,一家人的焦點自然落在了「大齡姐姐」身上。劉明珠之前的成長曆程一度符合了農村父母對孩子的所有期望:學習成績優異,考上名校,讀了研究生,畢業後留在北京工作。但現在,劉明珠在結婚這個階段脫離了父母的期望軌道。
儘管去年年底劉明珠只在老家住了幾天,但父母還是各自展開了行動。劉父翻出紙質的電話號碼本,挨個兒給朋友打電話,帶著羞澀和尷尬請對方為自己女兒的婚事操心。劉母則是串門到鄰居家,裝作不經意間問別人有沒有適齡男青年可以介紹給女兒。父母的表現讓劉明珠壓力倍增。當她把自己在家被催婚的經歷講給朋友聽時,竟收到了同樣的反饋。「原來這件事不止發生在我一個人身上啊。」劉明珠說。想到即將到來的春節,回家之後可能面臨不少尷尬,幾個被催婚的朋友一拍即合,決定為了逃離催婚去拉薩過年。
如何巧妙應對「催婚」?
1、反客為主,打亂對方陣腳
在被問及婚戀情況時先關心對方的情況,「阿姨,大表哥什麼時候結婚啊?」「二表姐什麼時候生孩子啊?」「叔叔幾年工資升職了吧,工資漲了多少呢?」「您廣場舞跳得怎麼樣呢,《小蘋果》的舞步學會了嗎?」對方要麼戳到痛處沒了聊天的興致,要麼就沉浸在自己的個人生活里忘了你的存在。
2、苦肉計
一說到結婚就做悲痛狀,如祥林嫂般述說上段感情的不幸遭遇,最好再加上「我再也不相信愛情了」「我的心還是好痛啊,怎麼辦?」「我還沒有準備好展開下一段感情」等台詞,長輩見你觸景傷情心生憐憫,會就此打住話題,過段時間再提。
3、美人計,撒嬌無下限(暫不適用男生)
眨著水汪汪的眼睛看著對方的臉:「討厭啦,人家還小!」「你是不是嫌棄我啦,這麼快就想把我嫁出去!人家還想多陪爸爸媽媽幾年啦!」
4、正面應敵,有備無患
滿臉自信地回答:「我也正在好好考慮呢,您放心吧!」要想不被父母嘮嘮叨叨的催婚的話,最好還是擺出一副胸有成竹的自信樣子,讓人覺得你已經找好了後路,一切順利。但是為了防止在父母追問下穿幫,還是要多做些其他準備,例如偽造一個不存在的男友形象和信息,把一切編的滴水不漏。
(北京時間綜合東方網、中新網、北京青年報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