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了解一下的夏季防曬知識!
防曬是每年夏季不變的話題,大多數人對防曬的概念,還停留在“防曬=防曬黑”的錯誤階段,其實陽光是導致皮膚變黑、衰老、變糙、長斑的主要原因。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防曬的那些事兒。
地球表面的日光主要由波長280nm以上的紫外區到1mm以內的紅外區組成,其中紫外線(UV/UVR)約占6%,可見光約占52%,紅外線約占42%。UVR又分爲UVA、UVB、UVC三個波段,其中UVA穿透能力強,可透過薄衣物、玻璃等,並可穿過皮膚表皮,到達真皮層。
一、紫外線對皮膚的影響:
(1)紅斑反應:
即日曬紅斑,爲急性炎症反應。曬後2 ~ 7 h出現,12 ~ 24 h達高峰,主要表現爲日曬部位出現紅斑、腫脹,重者發生水疱。自覺灼痛。數日後紅斑消退,出現脫屑。淺膚色的人更易發生。作用光譜主要爲UVB。
(2)皮膚黑化:
即皮膚曬黑。表現爲光照部位邊界清晰的灰黑色斑,無自覺症狀。根據色素出現時間,可分爲:即刻性黑化,照射過程中或照射後立即發生的灰黑色色素沉著,一般僅持續數分鍾至2 h。持續性黑化,隨著UVR劑量加大,可與紅斑反應重疊發生,爲灰黑色或深棕色,高峰在2 ~ 24 h,可持續數小時至數天。延遲性黑化,照射後數日內發生,可持續數周至數月。
(3)皮膚光老化:
長期日光照射會加速皮膚衰老,這一變化主要由UVA引起。表現爲光暴露部位皮膚粗糙、皺紋增多和色素加深,皮膚彈性降低,毛細血管擴張或增生、紅斑形成。
(4)免疫功能異常:
皮膚受到紫外線照射後,不但可以引起照射部位發生皮膚光變態反應,還可以導致局部皮膚和全身免疫系統的功能異常。
(5)光致癌:
UVB照射導致細胞核堿基結構改變,UVA誘導細胞産生活性氧簇,引起細胞膜結構異常,DNA變性,破壞脂質、蛋白質,導致光線性角化病、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素瘤等。
二、防曬功效標識
(一)織物UVR防護:
紫外線防護系數(UPF)用于評價織物對UVR的防護性能,通過計算皮膚無防護時與皮膚有織物防護時的紫外線照射平均效應的比值。
UPF值越高防護效果越好。但UPF>50以後,增加UPF值對人體防護效果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因此,我國紡織品的UPF值最高標識爲50+。當UPF值>40,且UVA的透過率<5%時,可稱爲“防紫外線照射産品”。
(二)化妝品UVR防護:
1.日光防護系數(SPF):是評價防曬化妝品防止皮膚發生日曬紅斑的能力。SPF值越大,防日曬紅斑效果越好。我國法規要求SPF的標識以産品實際測定的SPF值爲依據。當産品的實測SPF值>50時,標識爲SPF50+。
2.UVA防曬系數(PFA):是評價防曬化妝品對皮膚曬黑的防護指標。根據所測PFA值的大小,標識産品防護UVA的等級(PA),以反映産品防護UV曬黑的能力。
標識方式:當PFA值<2,不得標識UVA防護效果;當PFA值爲2~3,標識PA+;當PFA值爲4~7,標識PA++;當PFA值8~15時,標識PA+++;當PFA值≥16時,標識PA++++。
3.廣譜防曬:當産品防曬光譜的臨界波長(CW)≥370nm時,産品可以標識具有廣譜防曬效果。
4.防水性能測定:戶外活動出汗或水下作業時要求使用具有抗水性能的防曬産品。測試方法是人體皮膚經過40min或80min的反複循環水浸泡即抗水性試驗後測定SPF值。
三、防曬措施
(一)規避性防曬:
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紫外線指數(UVI),用以表示日光紫外線強度。UVI數值越高對皮膚和眼睛的傷害越大。
一般中午時分爲UVI最高的時段,而春末和夏季是UVI最高的季節。海拔越高,UVI越強。
海邊沙灘、雪地、城市高層建築的牆面或幕牆玻璃、汽車窗玻璃、地面硬化,如瀝青/水泥路都會反射紫外線,從而增加UVI值。室外活動要注意規避UVI數值高的時段和地點,或在樹蔭、山坡陰面從事戶外活動。
(二)遮擋性防曬:
遮陽傘、太陽帽和衣物等織物産品可直接遮擋日光。織紗密度越高、顔色越深、或加有防曬塗層,其紫外線吸收能力就越強,防曬效果越好。建議選購UFP>25,UA透過率<5%標識的織物産品。
眼睛是人體唯一的感光器官。急性光損傷可導致角膜炎、視網膜炎;慢性日光損傷使眼晶體渾濁,是造成白內障的主要原因,還可引起眼底黃斑變性、翼狀胬肉。
應選購覆蓋全部UV的遮陽鏡,並盡量減少藍光和紫光透過。鏡面足夠寬大能完全遮蓋眼睛和眉毛。鏡片以深色爲宜,但不宜過深以免影響視覺。
(三)防曬化妝品:
防曬劑是利用對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護皮膚免受特定UV傷害的物質。
防曬效果確切,防曬光譜涵蓋UVA和UVB;安全性和耐受性高,不易産生刺激和過敏;産品對光穩定,不使衣物著色;易于塗抹,透氣性好。
四、防曬化妝品選擇與應用
按照WHO建議,當UVI<2時,不需要防曬。一般室外活動,使用衣帽、傘、太陽鏡等遮蓋性防曬,盡量避免體表直接暴露于陽光下。防曬類化妝品是最常用最有效方法,應遵循以下建議,合理地選擇和使用。
(一)一般原則:
1.防曬參數的選擇:室內活動:在沒有紫外光源的室內活動,不需要使用防曬産品;室內可能受到UV照射的活動(靠窗、接觸較強紫外燈光源、強熒光燈、驅蚊燈、娛樂場所的霓虹燈光等),選擇SPF15/PA+以內的産品。室外活動:要根據所處地區、季節、當日UVI和室外活動時間長短做適當選擇:陰天或樹蔭下的室外活動,選擇SPF15~25/PA+~++;直接在陽光下活動,選擇SPF25~30+/PA++~+++;高強度UV:雪山、海灘、高原等環境,或春末、夏季陽光下活動,使用SPF50+/PA++++;如活動涉及出汗或水下工作,應選擇防水抗汗類産品。
2.塗擦時間、劑量與頻率:在出門前15min塗抹産品。一般産品需每隔2~3小時重複塗抹。塗搽量以1分幣大小産品塗敷于全面部爲宜。具體的塗抹時間和頻率遵照防曬産品說明書。
3.部位:全身曝光部位均需塗抹防曬産品。尤其頭頂頭發稀少、耳廓暴露的人群,要特別注意塗抹。下唇易受日光損傷,要注意使用有防曬功效的唇膏。UVR易導致毛發幹枯粗糙,失去彈性和光澤,可用防曬摩絲。
4.清洗:脫離光照射環境可以洗掉防曬産品。一般防曬産品,清水或洗面奶即可洗淨。抗汗防水性産品則需更仔細徹底清潔,或借助卸妝産品。清潔後塗搽保濕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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