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爲了多買一間組屋出租,竟辦“假離婚”後再過“同居”生活。
一名叫Manfred的網民近日在個人FB貼文,講述他一個前同事爲了多買一間HDB,故意與妻子辦離婚的經曆。
根據貼文,當事人原本是一名經理,最近被裁退後無法找到一份薪水符合自己要求的工作,最終決定駕德士。
由于他的公積金存款大部分花在現有的五房式組屋上,余額未達到最低額要求,因此不能從中提現。
至于妻子的公積金戶口,也因爲不符合最低額要求,同樣不能提取。
兩人商量後,決定簽字辦離婚,再動用妻子的公積金購買一間新的組屋後,一起搬進去住。
考慮到原有的五房式組屋已可全間出租,他們決定通過這個方法爲自己賺取一個月兩千多元的額外收入。
當被問及這麽做是否有問題時,這名當事人解釋說,夫妻合法離婚後均爲單身人士,其中一方可保留原有組屋的擁有權。
他還說道:“也沒有法律禁止兩個單身人士住在一起。”
據說,兩人對一紙結婚證書已看淡,只想利用剩余的公積金爲自己賺取額外收入。
貼文在網上引起熱議,有網民留言稱這種做法存在已久,但也有人指出這種做法操作起來至少需要6至8年,還得通過不同部門的審查,未必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