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日前展開執法行動,逮捕兩名使用馬來西亞注冊車輛,在本地提供載客服務的司機。
據《今日報》報道,陸路交通管理局是在上個星期五(17日)展開執法行動。
當局拒絕透露,星期五的執法行動是在哪裏展開,不過表示,不時會到一些“熱點”,如樟宜機場、濱海灣金沙,以及靠近梧槽坊的萬山街展開稽查。
在沒有公共服務車輛執照下提供載客的服務,違例者可面對罰款最高3000元,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所使用的車輛也會被扣押及充公。
《今日報》之前報道,本地司機注意到,近幾個月來,有越來越多馬國注冊車輛,在本地提供載客服務。
記者也發現,有至少五家馬來西亞公司,在本地提供載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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