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指出,多數國人仍反對撤銷相關法律,條文去留應交由社會做決定。(海峽時報)
印度廢除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的法律條文,將同性性行爲合法化,在本地也掀起討論。巡回大使許通美鼓勵本地同性戀群體發起集體訴訟,挑戰我國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是否合乎憲法,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則指出,多數國人仍反對撤銷相關法律,條文去留應交由社會做決定。
尚穆根昨天接受媒體訪問並回應印度把同性性行爲合法化一事時說,新加坡社會對同性戀問題依然存在巨大分歧,盡管越來越多人要求廢除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但他們仍屬于少數群體,同性性行爲合法化問題牽涉到社會價值觀,政府必須謹慎平衡。
尚穆根說,他個人認爲人們應避免將他人的私生活和性向視爲犯法行爲,但他也強調作爲決策者,將個人看法加諸于社會並不恰當。
“社會得決定未來要朝什麽方向前進。法律條文也得與時俱進,才跟得上社會觀念變化的步伐。”
許通美籲挑戰現有法律 新大董事主席何光平表支持
根據我國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男性同性性行爲屬犯罪行爲,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兩年。這個法律條文源自英國殖民地時代,印度的情況也相似,因此印度最高法院前天推翻當地刑法第377條文後,不少國人紛紛關注法律制度與印度同源的新加坡是否也會檢討第377A節條文的去留問題。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院長陳西文教授(Simon Chesterman)前天在個人面簿頁面上,祝賀印度籍老同學成功推翻第377條文。巡回大使許通美教授隨後留言,呼籲我國同性戀社群挑戰現有法律是否合乎憲法。
他說:“我要鼓勵我們的同性戀社群發起集體訴訟,挑戰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的合憲性。”
當一名網民指過去曾有人提出憲法挑戰但最終失敗時,許通美進一步留言道:“再試一次。”《聯合早報》嘗試聯系許通美,但他在截稿前尚未回應。
政府首席公共溝通司長賈納達斯·蒂凡(Janadas Devan)昨天也在面簿上指出,他個人也支持廢除第377A節條文。“這是惡劣的法律條文,它遲早會被廢除,而我認爲甯早勿晚。”
新加坡管理大學董事主席何光平昨天在新書發布會上接受學生提問時也支持許通美的立場,並認爲反對同性戀就等于站在曆史潮流的對立面。
國會、學術界和社會各領域過去曾多次辯論是否廢除第377A節條文,在社會上都掀起激烈辯論。內政部正在檢討刑事法典,但尚穆根今年初在國會上指出,此次檢討不涉及重新評估死刑與第377A節條文。
尚穆根昨天也指出,雖然我國有立法禁止同性性行爲,但政府實際上並沒有對同性戀者采取法律行動。“人們可以公開同性戀身份,也能舉行同性戀集會活動,警方都會批准執照申請,沒有人因爲公開了同性戀身份而受到制裁。這正是李顯龍總理所制定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