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辯雙方今年初開始到國家法院接受糾紛調解,起訴人邱詩媚上月底同意接受辯方給予的5萬元賠償,此外答辯人也必須支付訴方的訴訟費。
魏瑜嶙 報道
婦女到中醫診所接受治療,雙膝卻在針灸時被嚴重灼傷得住院近一個月,她起訴診所兩中醫師疏忽,經過調解後獲賠5萬元。
2014年8月,起訴人邱詩媚(70歲)和女兒光顧位于東海岸路的國安中醫藥中心(Annie Tiang TCM)。經診所負責人葉國安醫師介紹,她們先後兩次共付約3000元購買兩個推拿配套,除了推拿外,配套金額也可用來扣除其他治療的費用。
根據起訴狀,葉國安在前年8月15日至29日間,三次替邱詩媚和女兒進行針刺療法。由于葉國安過後必須出國,他向她們推薦讓他的妻子夏榮蓉醫師(40歲)接手治療。
邱詩媚母女隔月4日到診所推拿時被帶到不同的房間,夏榮蓉說服邱詩媚接受針灸(包括針刺和灸法)。
灸法(moxibustion)是一種保健療法,一般使用點燃的艾柱熏灼皮膚穴位促進血液循環。
起訴狀中指說,夏榮蓉指示一名職員替邱詩媚進行灸法,間中偶爾到房裏監督。過程中邱詩媚感到疼痛,但當她向夏榮蓉反映時,對方保證不適感很快會消失,要她忍一忍。
邱詩媚回家後情況不僅沒有好轉,膝蓋處更是起了水泡。9月5日至10日間,她的子女幾次打電話聯絡葉國安和夏榮蓉,他們再三保證邱詩媚的症狀是正常的,無需就醫。
起訴狀提到,葉國安10日晚上到邱詩媚家替她檢查傷口和針刺,並稱傷口複原良好。但疼痛日益加劇,邱詩媚在2014年9月15日到醫院求診,她的雙膝因三度燒傷,得入院近一個月。
訴方更指葉國安到醫院向邱詩媚施壓,要她別展開訴訟或向中醫管理委員會投訴。
此外,邱詩媚也因爲針刺後殘留在頸內,類似“手術線”的異物而感到疼痛。
由拉傑星(Raj Singh Shergill)律師代表的邱詩媚去年入禀法庭起訴診所股東葉國安和夏榮蓉,指治療過程疏忽導致她嚴重燒傷,之後有意隱瞞實情使她延誤治療,承受不必要的痛處。
葉國安和夏榮蓉在答辯書中全盤否認指控,稱他們並未因擔心被追究責任,而刻意向邱詩媚隱瞞真實情況。
訴辯雙方今年初開始到國家法院接受糾紛調解,邱詩媚上月底同意接受辯方給予的5萬元賠償,此外答辯人也必須支付訴方的訴訟費。但是她拒絕了兩名中醫師的提議,他們原打算給予她額外賠償,要求她對事情保密。
邱詩媚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這件事情至今讓她心有余悸,不僅因爲身體承受的疼痛,更因爲中醫師處理事情的方式令她覺得不公。
她的兒子甘耀铨(48歲)告訴記者:“當初提出訴訟不單是爲了索賠,我們也希望這件事能提高公衆意識和引起當局注意,根除中醫診所不負責任的問題……。我們過後會向中醫管理委員會投訴。”
被起訴的葉國安受訪時則說:“我真心誠意向邱詩媚道歉。員工犯錯等于是我犯錯,這是一起意外,我沒有推卸責任,當初我從國外回新得知這件事後已盡力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