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送貨司機想請假爲兒子慶祝生日,因雇用他的阿姨不准,心中不滿,揮拳打斷雇主的鼻梁。
被告劉君漢(26歲)昨天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法官判他坐牢20個星期。
被告案發時在阿姨歐月萍(42歲)開設的咖啡廳工作,並且和阿姨一家人同住。
案情顯示,去年7月9日,被告向歐月萍請假以慶祝兒子的第一個生日,歐月萍不批准。
隔天早上8時許,被告到咖啡廳上班後,和同事發生口角。歐月萍叫他改善自己的工作態度,被告于是走出咖啡廳。
過了不久,被告回返咖啡廳,並再次提起請假的事。歐月萍因餐館人手不夠,仍然不准。
被告心情沮喪,表示要辭職。歐月萍告訴他,若他要這樣做隨便他,還說如果他想獨立生活,可以搬離她家。被告沒有答複便離開。兩人不歡而散。
同一天,歐月萍回到家裏,看見被告在家,便叫他搬走。不料,被告沖向歐月萍,數次揮拳打她的左臉。歐月萍鼻子流血,跌倒在地上。歐月萍的另一名外甥上前阻止被告打人。
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救護車將歐月萍送往醫院。根據醫藥報告,歐月萍眼眶和鼻梁骨折。
歐月萍的醫藥費達9000多元,被告並未做出賠償。
律師求情說,被告並沒有預謀,他是在一怒之下動手。被告已知錯。
控方指出,不管是爲了什麽原因,都不應使用暴力,被告的暴力行爲不能寬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