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執行理事長認爲,被控上庭的虐傭雇主人數不過是“冰山一角”,相信還有更多女傭因爲擔心遭遣送回國,不敢舉報無良雇主。
國家法院過去五年裏每年平均審理20起虐傭案,這個數字或許不是特別起眼,不過從增幅而言,這類案件從2011年的14起增至去年的26起,增加了近一倍。
《聯合早報》向國家法院取得的數據顯示,2011年有14起傷害女傭的案件被提控;2012年18起;2013年和2014年各23起;2015年增至26起。虐傭案件包括蓄意傷害、持武器傷害和嚴重傷害三類,當中蓄意傷害最爲普遍。
在媒體過去報道的案件中,雇主虐傭的手法各式各樣,除了最常見的拳打腳踢,還有用鐵錘敲打女傭的頭、用剪刀刺其肩膀和把漂白水倒在女傭手上等。
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OME)執行理事長希娜(Sheena Kanwar)認爲,被控上庭的虐傭雇主人數不過是“冰山一角”,相信還有更多女傭因爲擔心遭遣送回國,不敢舉報無良雇主。
她說,女傭爲了來新工作一般都得支付數千元中介費,若在還清費用前就被遣返,她們回國後會被當地中介騷擾。
去年就有862名女傭到情義之家設在烏節路幸運商業中心內的援助櫃台求助,平均每個月有約70名。希娜透露,當中多數女傭遭遇語言暴力,一些長期被雇主責備甚至是辱罵,雇主罵她們“笨”或說她們是“豬”等。另一個普遍的問題是女傭工作太多,以致沒時間休息。
更多女傭更了解自身權益
希娜相信,虐傭案件的上升與更多女傭更了解自身權益有關。她留意到,不少女傭過去會等到情況很糟糕,例如被打後才求助,有些默默忍受好幾年,但好些女傭現在面對語言暴力時,就會立即尋求支援。
據情義之家庇護所經理多米妮卡觀察,那些不谙英語的女傭一般更爲脆弱,語言不通導致她們更難向外界求援。不過,一些女傭之間逐漸形成互助網絡,那些較“精明”的女傭見到其他人遭遇困難都會伸出援手。
家安女傭介紹所行銷總監陳汶聲認爲,一些雇主覺得女傭無法達到他們的要求,加上雙方溝通不良引發摩擦,于是把氣發在女傭身上。他說,雇主不滿女傭表現,有時是因爲要求本來就不合理,有時則是女傭能力不佳,但無論如何雇主都不該動手,有問題大可把女傭帶回介紹所。
根據法令,雇主若犯下傷害女傭的罪名,刑罰是一般刑罰的1.5倍。以蓄意傷害罪爲例,一般最高刑罰爲監禁兩年和罰款5000元,但雇主傷害女傭則可坐牢長達三年和罰款7500元。
大法官梅達順今年8月針對一起蓄意傷害女傭的案件發表判詞時指出應對虐傭雇主施以更嚴厲的懲罰。
大法官說:“女傭往往無法爲自己發聲,她們只能把自己交托在雇主手中,所以法律應介入,給予她們保護免遭雇主虐待。”
他認爲,回顧過去的案例法庭沒有充分利用國會設下的刑罰範圍,並透露往後若再審理類似案件,上訴庭將檢討虐傭案的刑罰上調基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