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兩名前高級私人銀行職員疑涉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公司)事件,昨天各被控七項控狀,包括僞造文件和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多數罪狀與富商劉特佐在本地瑞意銀行戶頭有關。
易有志(57歲)和謝尤鳳(45歲,譯音)分別爲瑞意銀行董事經理和董事,兩人爲上司和下屬關系,成爲受國際矚目一馬公司案的第三和第四名被告。
他們獲准各以3萬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下月24日舉行審前會議。
劉特佐是馬來西亞槟城人,父親劉福平是商界名人,家族從事多元化跨國業務。
代表易有志的李迪能律師說,易有志爲劉特佐和一馬公司提供私人銀行服務,自去年就被商業事務局調查,護照被扣押,昨早獲通知將在下午被控。
代表謝尤鳳的劉比得律師說,謝尤鳳是于去年10月被調查,昨早才獲知會被控。
兩被告各面對三項僞造文件罪及四項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其中六項內容類似。
兩人被指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四筆轉賬交易可疑,卻沒向當局舉報,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成可判罰款最高兩萬元。
這些包括于同月2日從Good Star公司轉給阿布紮科威特馬國投資公司的1億5300萬美元,以及同月5日把同筆款項從該公司轉入劉福平的戶頭。同月7日,1億5000萬美元從劉福平戶頭轉到劉特佐戶頭。當天也有一筆1億1000萬美元從劉特佐的戶頭轉入Selune有限公司。
僞造推薦信指劉特佐家族信譽好
兩項僞造控狀指易有志在2014年2月14日和5月19日,分別僞造推薦信給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和協助富豪家族理財室(Family Office)的公司KENDRIS,指劉特佐的家族在新加坡和瑞士都有該行戶頭,並且信譽良好。
推薦信上有易有志和謝尤鳳的簽名,謝尤鳳因此被指兩次協助僞造文件。
易有志也被指在2012年11月20日,僞造類似推薦信給樂司財信托(Rothschild Trust),證明該家族信譽良好。
謝尤鳳被指在2013年12月23日,協助同事楊家偉(33歲)僞造推薦信給花旗銀行。這封發給花旗集團歐洲、非洲及中東區反洗黑錢及合規部門主管的推薦信,有意讓對方以爲信是新加坡瑞意銀行高層簽的。
僞造罪可判監四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瑞意銀行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今年4月被控,是涉及一馬公司事件而被控的第一人。他面對欺騙、妨礙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接收贓款、轉移贓款和僞造文件罪共11項控狀,高庭不讓他保釋。法庭訂本月31日至下月11日,就其中四項罪進行九天審訊。
與楊家偉有“廣泛往來”的男子洪偉慶(34歲)則被控一項行賄罪。他並非瑞意銀行職員,現以10萬元保釋。
今年5月,瑞意銀行在新加坡的業務遭金管局勒令關閉,撤銷執照。金管局也把該行六名高管以及員工名字交給總檢察署,調查他們是否有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