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說,本案涉及多人、多個司法管轄區、企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大量證據,以及龐大金額。
傅麗雲 報道
商業事務局有史以來最錯綜複雜和最大起涉及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公司)事件的洗黑錢案,“核心人物”楊家偉昨午在國家法院受審,吸引多家海內外媒體采訪。
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33歲),也是首名涉及一馬公司(1MDB)事件被控的新加坡人。他被指積極聯絡和教唆證人,以便隱瞞犯罪證據,妨礙司法公正,完全罔視法律和該局的調查。
根據辯方律師方應發,楊家偉不打算傳召證人,將針對四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行抗辯。
九天審訊從昨天起至本月11日(除了4日)進行,控方將傳召九名證人,包括今早供證的楊家偉的前上司凱文·史萬帕萊(Kevin Swampillai)。凱文是瑞意銀行的前高層人員。
主控官陳傑平副檢察司以個人安全和讓證人安心供證作爲理由,向黃炳鴻法官申請不讓媒體刊登一些關鍵證人,包括凱文的照片,獲法官批准。
被告在今年4月16日被控,後來加控,共面對11項控狀,高庭不讓他保釋。另七項欺騙、僞造文件、接收和轉移贓款控狀暫時擱下。
主控官在開庭陳詞中說,本案涉及多人、多個司法管轄區、多個企業單位和金融機構,以及大量證據,牽涉到幾年來跨管轄區的頗多交易,以及數額多得驚人的金錢轉移。
他指被告于2009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職期間和離職後,都在洗黑錢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促進或隱瞞大量的洗黑錢交易。
被告用各種手段,包括欺騙瑞意銀行和他離職後接觸的一些人,累積約2600萬元財富。
去年10月6日,楊家偉疑涉及洗黑錢,首次遭商業事務局問話。今年3月17日,楊家偉被捕,隔天獲保在外。根據保釋條件,他不能犯法,或去幹擾證人或妨礙司法公正。但他獲釋後,在商業事務局不知情下,涉嫌聯絡並會見主要證人以隱瞞犯罪證據。
任職期間,楊家偉與前上司凱文涉及的交易,某些費用與瑞意銀行、一名基金經理,以及楊家偉的夥伴吳思偉之間共享。而楊家偉在瑞意銀行不知情下,安排Bridgerock與GTB投資公司收取大部分費用,惠及凱文和自己。Bridgerock和GTB分別由楊家偉和凱文掌控。
商業事務局今年3月調查這兩家公司,楊家偉和吳思偉被問話。
3月27日,楊家偉獲釋後,到瑞士俱樂部(Swiss Club)的咖啡廳,與凱文和吳思偉見面,討論商業事務局的調查。
控方指楊家偉當時叫兩人向當局虛報吳思偉轉入兩家投資公司的錢,全出自吳思偉的投資。
2014年中,楊家偉離職,繼續涉及非法交易,有些交易是通過Amicorp Group進行。
今年3月,楊家偉就Amicorp遭商業事務局調查。Amicorp的職員喬斯(Pinto Jose)和阿洛伊修斯(Mun Enci Aloysius)向來聽取楊家偉的指示,楊家偉擔心該局會召他們問話。
他通過Telegram短信應用,叫喬斯處理掉他的公司電腦,以及不要來新加坡,以免被當局問話。他也叫喬斯告訴阿洛伊修斯,若被問起,就說他不知楊家偉和Amicorp有何交易。
控狀指該電腦裏有楊家偉和Amicorp交易的證據。
今年5月,金融管理局撤銷瑞意銀行在本地的執照,把六名高管及員工名字交給總檢察署,調查他們是否違法。
除了楊家偉,瑞意兩名前高級私人銀行易有志和謝尤鳳,上月10日也被控僞造文件和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多數罪狀與富商劉特佐在本地瑞意銀行戶頭有關。
與楊家偉有“廣泛往來”的男子洪偉慶也被控一項行賄罪。三人都保釋在外。(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