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生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就讀期間多次潛入校園女廁偷拍女生,昨天判監禁四個月。
蔡俊傑在幹案期間是國大學生,面對27項非法侵入與侮辱女性尊嚴罪名,控方以其中六項加以提控。
他去年1月24日下午1時多潛入國大李棕體藝中心三樓女廁,用手機偷拍兩名女生。之後下午2時多在同個地點偷拍另一名21歲女學生被發現,女生拍打廁格,被告隨即逃走。該名女學生在廁所附近看見被告,憑被告手機認出他,通知校方警衛將他逮捕。
警方從被告的手機和筆記型電腦發現不少類似照片和視頻。控方指,被告不僅偷拍女生裙底,還有如廁的視頻,侵擾程度更高,比一般案例更嚴重。(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