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黃志發 報道
男子戴頭盔遮臉潛進屋子,偷走八只總值近萬元的名貴繡眼鳥想轉賣,但他爲鳥兒換籠時卻讓其中五只飛走,噴殺蟲劑時又不不小心熏死另外兩只。鳥主報警找到男子時,只能找回僅剩的一只鳥和八個鳥籠。
偷鳥的男子是阿曼阿芝林(27歲),他面對破門行竊、偷竊和欺騙等15項指控,控方以其中六項加以提控,另外九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認罪後,昨天被判坐牢兩年九個月又五周,另加67天。
偷八只鳥 五只飛走兩只死
根據案情,鳥主李志恒(送貨司機,58歲)和妻子在如切路附近的店屋租房住,愛鳥的他養了16只俗稱“白眼圈”(Mata Puteh)的繡眼鳥。
今年7月11日清晨5時15分,被告戴上全罩頭盔潛入失主住家,從客廳、廚房和空房偷走八只總值9100元的繡眼鳥和八個總值4000元的鳥籠。失主當天清晨5時40分發現愛鳥被偷,立刻報警。
被告得手三天後,想把鳥兒裝進大籠子,結果不小心讓五只鳥飛走。同一天,被告在家裏噴殺蟲劑,導致另外兩只鳥中毒身亡。
警方找上門時,只起獲一只鳥和八個鳥籠,失主最終損失了7962元,被告並沒作出任何賠償。
私召車司機協助破案
這起偷鳥事故,從發生到破案,與一連串巧合不無關系。
原來,被告得手後叫了一輛私召車把鳥和鳥籠運回家,不巧的是,私召車司機跟李志恒的室友是認識的,兩人不巧在同一天晚上相約見面,私召車司機聊起他在小巷協助一名男子把很多只鳥搬上車的經過。室友回家後又跟李志恒提起朋友(私召車司機)的這一段經曆,由此揭發被告的身份和地址。
李志恒昨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表示,事發前幾個月,他帶鳥兒到附近公園散步時,被告曾經主動上前搭話,探聽鳥兒價格。他清楚記得,被告得知鳥兒的價格可高達上千元後,流露出驚訝的表情。
“他說自己最近中馬票,在附近買下一間私宅,除了飼養金龍魚,他也想養鳥。”
李志恒相信被告當時曾暗中尾隨他回家,過後找機會上門偷鳥。
李志恒的月薪只有2000元,卻舍得把將近一半的薪水花在養鳥的嗜好。他事發後又買了八只繡眼鳥,目前一共飼養了17只。
他平時習慣每天早上把鳥籠挂在屋外曬太陽,但現在會定時把鳥籠收進屋裏,避免愛鳥再次被偷。(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