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知道司機在轉換車道後,向讓路車子閃著停障警示燈的含義?閃兩次跟閃三次有什麽分別?在日本,閃著停障警示燈其實是公路上主要的溝通方式之一,背後可包含感謝或道歉之意。
本地網民上載一段視頻到社交媒體群組SG Road Vigilante顯示,他讓前方的車輛換線後,對方就“閃燈致謝”。他指出,自己在公路駕駛向來有耐心,那天收到對方的感謝後,令他當晚心情也好起來,于是與大家分享。
不少網民留言表示,這是個簡單有禮的道謝方式,曾在日本駕駛的人就會懂,但在新加坡可能沒有很多駕駛者知道。有幾位網民表示,他們經常這麽做,但卻被人誤會以爲閃燈是要把車停下,或是挑釁對方。
司機利用停障警示燈(hazard light)的黃燈發出“閃燈致謝”的做法,在本地並不常見,許多公路使用者也經常對此舉動有所誤解。事實上,這是一種在日本普遍使用的用法,閃兩下黃燈代表“謝謝” ,而在緊急狀況不小心妨礙對方時便閃三下黃燈,代表“對不起”。
《三立新聞》曾報道,日本一向推行“禮貌燈運動”,用燈號閃爍代替按喇叭表到謝意,不僅有禮貌,更讓彼此安全獲得保障。在公路上閃燈致謝的舉動在台灣也逐漸普遍,而切換車道也是一門學問。
報道引述台灣一名職業旅遊巴士駕駛員王先生表示:在切換車道時,“第一我把大燈熄掉變小燈,然後打閃光燈,代表我要禮讓他進來(切換車道)。”
用停障警示燈向其他公路使用者致謝的舉動,四年前曾在本地的社交媒體上掀起討論。當時,不少網民認爲,在公路上讓路給對方是禮貌的表現,而以“閃燈致謝”是禮尚往來。有網民表示,會搖下車窗,用手向對方示意,以示感謝。
本地交通警察總部出版的《基本駕駛理論官方手冊則》建議,在道路上,若駕駛者讓路給有權先行者時,以手示意回禮是一種優雅的做法。
– CH8/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