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爲,口述曆史中心訪問錄音抄本如何交到內閣秘書手中的經過,只會模糊真正問題的焦點,因此指示刪除這方面的細節,李玮玲姐弟就此在兩周前提出上訴申請。兩人的代表律師李永銘高級律師並未回複爲何撤銷申請詢問。
鄭靖豫 報道
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不再堅持,他的口述曆史中心訪問錄音抄本如何交到內閣秘書手中的經過必須記錄在法庭文件中。
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兩周前提出申請,尋求法庭許可讓他們上訴,挑戰法官指示他們從法庭文件中刪除李光耀接受口述曆史中心訪問的錄音抄本轉交給內閣秘書的來龍去脈的庭令。然而,他的女兒李玮玲醫生和幼子李顯揚,昨天以遺囑執行人的身份,在內堂通過李永銘高級律師撤銷申請。
李永銘高級律師並未回複《聯合早報》有關李玮玲姐弟爲何撤銷上述申請的詢問。
李光耀去年3月23日逝世時,抄本在他的住所。他的一名家人以爲抄本是公文,在李光耀遺産擁有者不知情和未同意下把它交給內閣秘書。
法官認爲,法庭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只會模糊真正問題的焦點,因此指示刪除這方面的細節。
李光耀于1981年7月8日至隔年7月5日期間接受口述曆史中心的訪問時,坦率地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發表個人見解及記述擔任總理時所經曆的國事。
他與政府在1983年2月簽署協議,爲這些政治敏感的訪問內容,設下擁有、使用和保管錄音與抄本的限制。
他的遺囑執行人要求高庭裁定,李光耀的遺産擁有者有權使用和保管訪問錄音的抄本,並下令任何人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若沒有遺産擁有人的明文准許,不准讀取、提供或使用抄本。
然而,法官解讀李光耀與政府之間所立的訪談協議後,裁定抄本由政府繼續保管,但內容在李光耀去世的五年內都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在李光耀生前已得到他的明確准許。抄本的版權在這五年內則屬于李光耀的遺産擁有者,可是這僅爲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而已。
李玮玲姐弟最遲必須在本月28日的上訴期限,決定是否就遺産擁有者只是暫時擁有抄本的版權卻無權使用和保管的裁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