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偷吃”地鐵和巴士車資的罰款提高超過一倍後,違例者減少兩成,不過德士霸王客的人數卻大幅增加。
公共交通理事會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搭地鐵或巴士時故意少付或沒有付車資的違例案共有3575起,比去年同期的4514起,減少了21%。
爲阻嚇“偷吃”車資的行爲,公交理事會從2月29日起推出更嚴厲的措施取締違例者,把罰款額提高超過一倍,從20元提高到50元。
此外,意圖“偷吃”車資的乘客在新措施下也會被罰款。例如若有人尾隨他人“擠”過地鐵收費閘門,即使他還未上車,也算違例。過去,交通稽查員只能對已在巴士或地鐵上行駛一段路程的“偷吃”車資者采取行動。
違例者一旦被稽查員發現,可選擇當場支付罰款,而稽查員須簽發收據給乘客。若無法當場付罰款,稽查員有權要求乘客提供個人資料,並限定他在14天內還清罰款,否則將在公共交通理事會法令下被控。
一旦被定罪,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則面對最高2000元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假資料給稽查員也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
公交理事會指出,面對罰款的乘客如果有充分理由或面對艱難處境,可提出上訴,要求免除罰款。不過理事會受詢時,沒有透露有多少人上訴。
德士霸王客增加四成
另外,公交理事會自5月9日起加重對不付車資的德士乘客的懲罰後,在5月至8月間,共處理和調查近100起德士霸王客的案例,比罰款調高前的四個月增加四成以上,其中有43起案例還在調查中。
按新條例,初犯者還清拖欠的德士車資後,得付200元的銷案罰款(composition fine),比過去的罰款額多出100元。第二次違法的乘客得付400元罰款,比之前多出200元。
沒還清車資的乘客,以及違法三次或以上的乘客,可在公共交通理事會法令下被控上法庭。
公交理事會發言人指出,違例案增加是因爲有越來越多德士司機挺身而出,向當局呈報事故及求助。全國德士師傅協會和德士公司也教育司機發生事故後如何呈報。
“公交理事會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嚴肅看待逃付德士費的行爲,這會影響德士司機的生計。我們將繼續密切監督這類違例案的情況,並定期檢討罰款框架,確保它有效。”
雖然公交理事會的數據增加,但經營約1萬7000輛德士的康福德高企業則透露,今年首九個月裏,公司所接獲的逃付德士費案例比去年同期減少18.7%。
駕駛康福德士三年的關美玉(55歲)曾載過四個“霸王客”。上月底她在加基武吉附近載了一名男子到淡濱尼,但抵達目的地後,男子稱忘了帶錢包,並說會通過網上銀行轉賬支付8元9角的車費。她過後發了幾次手機短信提醒他還錢,結果還是討不到錢。
她受訪時說:“這些不還錢的乘客表面看起來一點都不像還不起車費的人。遇到這類事故,有時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不想讓違例者逍遙法外,不然他會對其他人重施故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