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會的最新數據顯示,前年共發生104起德士乘客未付或拒付車資的個案,當中有28起是重犯者違例。德士霸王客去年減至75人,當中有20人是重犯者。去年共有21起私召車乘客偷吃車資的個案。
疫情期間德士載客量減少,再加上更多人在搭車時選擇無現金付款方式,乘客搭“霸王車”的個案從前年的104起減少至去年的75起。
公共交通理事會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共發生104起德士乘客未付或拒付車資的事件,當中有28起是重犯。去年,德士“霸王客”減至75人,其中20人是重犯者。
另一方面,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在前年10月生效後,公交理事會也被賦予權力,處理私召車乘客不付車資的違例情況。當局指出,去年共有21起私召車乘客搭“霸王車”的事件。
違例者除了須賠償未付車資,初犯者也會罰款200元,重犯者則面對400元罰款。若無法繳付罰款則會被控上法庭。一旦被定罪,初犯者可罰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則面對最高2000元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盡量確保司機沒受傷 並協助索回應得車資
全國德士師傅協會和全國私人出租車司機協會顧問楊涴淩受訪時說,一些司機碰到乘客不付車資的情況時會向協會求助,但次數不多,一方面是由于疫情期間載客趟次下滑,違例個案也相應減少,另一方面則是更多人改用電子付費。“使用電子付費的話,系統就會自動扣除車資,乘客也就較難鑽空子。”
此外,德士後座車窗會張貼貼紙,提醒乘客不付車資的後果,這也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楊涴淩說,收到司機的求助後,協會將同德士或私召車業者合作,盡可能協助受影響的司機,包括確保司機沒有受傷,並幫忙拿回應得的車資。
駕駛私召車一年多的保羅(32歲)今年初曾載到一名“霸王客”,乘客當時選擇以現金付款,卻以沒帶夠現金爲由,要求通過PayNow轉賬。
“到了目的地後,我請他出示轉賬記錄,對方只是含糊帶過就匆匆離去。我之後查詢銀行賬戶才發現沒有收到款項,但對方已經不見蹤影了。”
保羅之後通過司機手機應用通知私召車業者Gojek,並到警局報案,公司在三天後就將乘客拖欠的36元車資支付給他。保羅說,他去年駕駛Grab時也載過“霸王客”,慶幸的是這些違例者屬于少數,公司一般也會將損失的車資付給司機。
Gojek司機張志遠(41歲)則說,他在過去三年都未遇到過乘客故意不付或拒付車資的情況。“但我偶爾會碰到一些選擇以現金付費的乘客,他們到了目的地後才發現身上沒那麽多現金,這些人大多數是學生或老人,我就當作日行一善,不跟他們追討車資。”
駕駛德士已有約10年的陳姓司機(50歲)則說,他之前載過好幾次“霸王客”,但自從更多乘客改用手機應用和電子付費後,情況明顯改善。
“剛開始開德士時,乘客都是路邊載的,一些人到了目的地後直接開車門拔腿就跑,我們也沒辦法追。現在有了科技的幫助,這些人想跑都跑不掉。”
公交理事會發言人說,當局會繼續關注相關違例情況,並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和業者密切合作,保護德士和私召車司機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