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一名婦女聲稱在非政府組織“情義之家”工作,還說自己的兒子是高級警官,向多名外勞行騙,謊稱能幫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找工作,總共騙取3萬8620元。
被告鄭美霞(63歲,譯音)昨天承認12項欺騙控狀,她在求情時淚灑公堂,請求法官輕判,但法官指被告犯下嚴重罪行,並表示被告案底累累,令他感到吃驚,最後判她坐牢20個月。
被告案發時是“情義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簡稱HOME)的義工,她是在2013年到2016年間犯案,受騙者不少是中國人。
案情顯示,被告和一名中國籍客工(47歲)是在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表示如果需要幫忙可以找她。
2013年9月,被告撥電受騙者,謊稱她工作的餐館正在招募員工,她可以協助受騙者的家人或朋友找工作,只要他們願意支付費用。被告稱在“情義之家”工作,兒子是高級警官,以博取信任。被告甚至出示她和一些人的合照,並告訴受騙者她也認識美國大使館的人。受騙者信以爲真,于同月5日支付6000元給被告。
被告在犯下多起案件後被捕,並被控上國家法院,她在保釋期間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到2月間犯下另兩起案件。
根據案情,女受騙者(34歲)以爲被告能幫她的丈夫和另外七名印度籍人士找工作,前後兩次付錢,第一次2580元,第二次1萬5580元。
被告在今年2月25日潛逃到中國遭通緝,並在7月23日落網。
主控官瓦迪瓦拉甘副檢察司說,有多人受騙,大部分是外勞,他們都屬于脆弱者,他們希望在新加坡工作,使生活過得更好,被告卻騙走他們的積蓄。被告至今未做出賠償。
此外,被告違背信任,她有預謀犯案,而且她案底累累,並曾棄保潛逃。主控官說,被告有欺騙和偷竊等多項案底,這次再犯,必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