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已提出上訴,要推翻遺産擁有者只是暫時擁有口述曆史中心訪問抄本的版權卻無權使用和保管的高庭裁決。
高庭在上個月底裁定,李光耀在1981年7月8日至隔年7月5日接受口述曆史中心訪問的錄音抄本歸國家保管,版權則在這名建國總理2015年3月23日去世後的五年內屬于他的遺産擁有者。
然而,遺産擁有者擁有版權,僅爲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之後歸政府所有。
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簽署訪談協議,爲上述訪問內容設下擁有、使用和保管錄音和抄本的限制,包括內容在他去世後的五年內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已得到他生前明確的准許。
李光耀的女兒李玮玲醫生和幼子李顯揚以遺囑執行人的身份,在裁決出爐不久後表明考慮挑戰高庭對訪談協議的解讀。
據知,這對姐弟在上訴截止日的前一天,即前天入禀上訴通知書,要求最高法院上訴庭推翻高庭的裁決。
含李光耀政見內容敏感
李光耀在口述曆史中心的訪談中,坦率地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發表個人見解,以及記述擔任總理時所經曆的國事,因此內容在政治上極爲敏感。
李光耀逝世時,抄本放在他的住所。他的一名家人以爲抄本是公文,便把它交給內閣秘書,但李光耀遺産擁有者對此既不知情也未同意。
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過後訴諸高庭,要求法官裁定李光耀的遺産擁有者有權使用和保管抄本。
此外,他們請求法官下令,除非有遺産擁有者明文准許,否則沒有人能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讀取、提供或使用抄本,以及內閣秘書必須通知遺産擁有者,李光耀去世後讀取、提供或使用抄本的任何申請。
然而,法官認爲,只有李光耀有權讓他人讀取或使用抄本,而他沒有意圖讓他的遺産擁有者自由使用或保管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