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六個月,已有21起違例出租個案,與去年全年持平。業界人士認爲,違例出租組屋情況屢禁不止,是因爲有相當一部分人買組屋作爲投資用途。
違例出租組屋的現象前幾年改善後,今年又出現惡化勢頭;隨著住家出租平台興起,一些屋主铤而走險把組屋當旅館出租,被建屋發展局強行收回組屋。
建屋局從2010年起加大稽查力度,取締違例出租組屋行爲,當年共查出95名屋主違例出租,強制收回39個單位。違例出租情況之後好轉,這類個案在2011年至2014年逐年下滑,2014年全年只有11起。
不過違例屋主近來再度增加,建屋局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六個月,已有21起違例出租個案,與去年全年持平。
國際地産顧問公司總裁邱瑞榮受訪時指出,違例出租組屋情況屢禁不止,是因爲有相當一部分人買組屋作爲投資用途。
他說:“很多新組屋項目,包括私人組屋(DBSS)一滿最低居住年限就有大量單位在轉售市場求售,說明這些屋主買組屋有很強的投資目的。雖然組屋的租金呈下調趨勢,但整體而言還是很可觀的,不排除一些人會爲了租金回報铤而走險。”
日前出爐的第三季組屋市場完整數據顯示,除了榜鵝、武吉班讓、蔡厝港、三巴旺和兀蘭,其余地區四房式組屋第三季的租金中位數均超過2000元,市區四房式和五房式組屋租金中位數分別達到3100元和3600元。
建屋局會進行例常抽查
除了在接到公衆反饋後展開調查,建屋局也進行例常抽查。2013年至今年6月,當局共調查2萬2000多個單位,發現79起違例個案,六名嚴重違例的屋主被強行收回單位。
違例出租情況多樣,未滿最低居住年限出租組屋的情況最常見。例如有屋主抱著僥幸心理,在未滿最低居住年限時,鎖上一個房間,然後出租整個單位。
也有屋主雖已達最低居住年限要求,卻未經建屋局批准就出租單位。建屋局說,所有組屋屋主都須遵守出租條例,除滿足出租條件,也得先獲建屋局批准。
政府在2012年規定,只有不曾出租過組屋的永久居民屋主,才能在組屋過了最低居住年限後獲准出租整個單位,不過期限爲一年。一年期滿後,這類屋主必須有特殊理由,才能獲准繼續出租整個單位,但總年數限定爲五年。建屋局透露,當局在稽查過程中,也發現有永久居民屋主違例出租組屋。
此外,有些屋主在出租組屋後,沒有監察租戶是否遵守規定,例如租戶轉租單位,導致組屋單位的居住人數超過限制;也有屋主因爲把單位短期出租給遊客而違反條例。
邱瑞榮說,短期出租網站Airbnb等平台出現後,一定會吸引一些屋主做違例短租生意,但當局必須收集確鑿證據才能采取行動,而要掌握證據並不容易。
建屋局說:“建屋局嚴肅對待非法出租組屋行爲,一旦調查發現違例,屋主將受到處罰,包括罰款或強行收回單位。轉租單位做二房東者,也會面對五年不能租組屋的處罰。”
租戶可在網上查詢
屋主是否已向建屋局登記
根據規定,屋主必須向建屋局登記租戶資料。建屋局今年6月起也在網上推出新服務,供租戶查詢屋主是否幫他們妥善登記,避免成爲違例出租的受害者。這項服務推出的三個月裏,已接到約8000次查詢。
建屋局說,居民和公衆在協助取締違例和濫用組屋行爲時扮演重要角色,若發現可疑違例行爲,可撥打1800-5556370,舉報者提供的信息將會保密。
違例個案①
短期出租給遊客
短期出租回報可觀,有屋主“冒險”日租組屋給遊客,被建屋局強行收回組屋。
建屋局向《聯合早報》透露,一名公寓式組屋屋主在網上刊登日租廣告,把其中兩個房間短租給遊客,並在網上列明收費。
當局看到廣告後經調查發現,屋主有很長一段時間把組屋當旅館做短租生意,因此強行收回他的單位。
根據規定,屋主在出租整個單位或個別房間時,租期都不能少于六個月。
建屋局說,不允許屋主把組屋或房間出租給遊客,是爲了保障居民的利益。“頻繁更換房客引發人多複雜問題,給其他居民造成不便。不斷有陌生人進出組屋,也可能帶來安全隱患。爲保障組屋區的住宅特色和居民利益,建屋局不允許少于六個月的短期出租。”
違例個案②
租戶違例牽連屋主
出租組屋後未確保租戶遵守條例,屋主同樣會受牽連。
一名屋主獲建屋局批准後把公寓式組屋出租給三名租戶。當局接到反饋後經調查發現,除了屋主登記的三名租戶,組屋內還有12名未獲批准的“黑租客”。
由于屋主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只面對警告和罰款處罰;不過,轉租單位當二房東的幾名租戶,則被罰在五年內不能租組屋。
建屋局說,屋主應保護自身利益,在獲建屋局批准出租後,也要保持警惕並定時檢查組屋,確保組屋內只有獲批准的租戶居住、租戶沒有轉租組屋,也沒有給鄰居帶來不便。
另外,屋主也得確保不超過各類型組屋的人數頂限。例如三房式最多可住六人,四房式或更大組屋的居住人數頂限是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