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勁禾 報道
楊家偉前上司凱文的秘書陳錦麗揭露,凱文從蘇格蘭皇家顧資私人銀行(RBS Coutts)跳槽到新加坡瑞意銀行後,楊家偉隨後也加入,但她不清楚楊家偉是不是因爲凱文告訴他有“工作機會”和“事業發展”,才跳槽到瑞意銀行。
前上司今天出庭作證
至今,楊家偉的個人背景資料不多,包括他在瑞意銀行之前的工作。
凱文今天將以控方關鍵證人的身份,指證前下屬。控方爲了讓他安心供證和確保他的個人安全,還特地向法官申請不准媒體刊登他的照片,結果獲准。
陳錦麗當凱文的秘書有10多年。她從2005年底至2009年11月在蘇格蘭皇家顧資私人銀行擔任行政助理,協助凱文的行政事務,2009年12月至2016年2月則在瑞意銀行擔任凱文的秘書。
據報道,2009年蘇格蘭皇家顧資私人銀行新加坡辦事處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員工(約70人)集體辭職,多數是追隨一名前總裁離開,加盟競爭對手瑞意銀行。
陳錦麗在庭上說,凱文沒直接邀請她一起加入瑞意,但有與她分享“外頭”有什麽工作機會。
她說,楊家偉加入瑞意銀行約一個月後,她才跳槽加入。
在被辯方律師方應發盤問時,陳錦麗說,凱文非常忙碌,有時會議一個接一個。有一次凱文說他急需一張SIM卡,可以打到國外。她趁午餐時間,用自己的名字,幫他注冊買了一張15元的預付卡,還填補80元,好讓他可以打到國外。
陳錦麗也供稱,她得安排凱文出國、會議等行程,清楚他的行蹤,所以也知道他去年12月被商業事務局問話的事。不過,她不知道當局有沒有搜查凱文的辦公室。
控方昨天也傳召一名新電信職員和兩名法證人員,就涉案的三個預付費手機號碼和兩台手機供證。陳錦麗提到的預付卡也是其中一張,但未有進一步詳情呈堂。(人名譯音)
楊家偉涉及哪些罪狀?
楊家偉四項罪狀詳情如下:
三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一、指他今年3月27日,要男子吳思偉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稱轉入Bridgerock和GTB投資公司的款項是吳思偉的投資。
二、指他在同一天,要凱文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稱吳思偉轉入Bridgerock和GTB投資公司的款項是吳思偉的投資。
三、指他今年3月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要喬斯(Pinto Jose Renato Carvalho)銷毀他的膝上型電腦,以及不要來新加坡,以免被商業事務局傳召問話。控狀指該台膝上型電腦貯存被告和Amicorp Group交易往來的證據。
有關控狀的刑罰是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項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
指他在同一個月,教唆喬斯蓄意妨礙司法公正,唆使喬斯告訴阿洛伊修斯(Mun Enci Aloysius)若被商業事務局問起,告訴該局他不清楚被告是否與Amicorp Group有交易往來。
如果罪成,刑罰是上述刑罰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