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婧 報道
被指冒用公司名義做虛假陳述,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新加坡前主管雷思能(Tim Leissner)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出10年禁令。
金管局昨天宣布,當局已通知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公司)事件的雷思能,將對他發出爲期10年禁令,禁止他直接或間接參與本地任何一家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的管理,或是從事任何受我國證券與期貨法令監管活動。
雷思能在2002年至2011年期間派駐到新加坡工作,並在2011年11月調派到香港。高盛在2012年至2013年爲一馬公司發行債券期間,雷思能負責管理與一馬公司的關系。他在今年2月辭職離開高盛,3月遭美國調查人員傳召上庭,協助調查一馬事件。
金管局調查顯示,雷思能去年6月用高盛集團的信箋(letterhead),向盧森堡的一家金融機構發出推薦信,指高盛已經對一馬事件關鍵人物、馬來西亞富商劉特佐及其家人進行盡職調查,並沒有發現他們涉及洗黑錢活動。
金管局指出,雷思能是在高盛集團不知情也未批准的情況下,做出上述虛假陳述。當局將繼續與其他國家監管機構合作,調查高盛在一馬公司債券交易中扮演的角色。
高盛集團回應稱,集團今年1月就發現雷思能的行爲觸犯了規定,並向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幾個國家監管機構舉報。集團將繼續與金管局合作。
雷思能昨天委任一家美國洛杉矶的律師行做出回應,稱他此前從未聽說金管局將采取任何監管行動,也沒有接到當局聯絡,沒有任何機會回應當局的指控。“金管局現在已邀請雷思能回應相關指控,他也期待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