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央行(central bank of Singapore)已最終敲定了針對支付服務的新監管框架,該框架目前將加密貨幣囊括了進去。加密貨幣支付服務提供商不屬于當前的監管框架,將需要根據新的規則獲得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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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加密貨幣支付服務
新加坡央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周一宣布,已最終確定了有關支付服務的新監管框架。該央行解釋說,《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Bill)“將爲支付服務的創新提供更有利的環境,同時確保降低整個支付價值鏈的風險”。據《海峽時報》(Straits Times)報道,該法案是由教育部部長和金融管理局理事會成員Ong Ye Kung提交給議會的。
媒體表示,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不屬于現行監管範圍,但有望在新的監管框架下獲得許可。該框架預計將影響到電子錢包和類似Grabpay、比特幣和以太幣這樣的電子支付貨幣,《海峽時報》補充道:
受該法案監管的活動包括開立帳戶和發行電子貨幣、在新加坡境內和境外轉賬、收購使用其平台的商家、兌換貨幣、交易以及數字支付代幣(如比特幣)等的交易活動。
並行框架和許可證
根據新加坡央行的聲明,該法案包括兩個平行的監管框架。首先,出于金融穩定和效率等原因,央行可以對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支付系統進行監管。另外要求零售支付服務提供商獲得許可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出,每個服務提供商在任何時間點都需要一個許可證。
《海峽時報》詳細闡述道,支付服務提供商必須申請貨幣兌換商、標准支付機構或主要支付機構經營許可證。對于貨幣兌換商和標准支付機構主要針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進行監管,而針對主要支付機構的監管則更爲全面。支付服務提供商可以根據他們的交易量申請成爲標准或主要的支付機構。
“新法案生效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允許支付服務提供商有長達12個月的過渡期來遵守這些變化。而對于那些提供數字支付代幣的服務商,給予過渡的時間只有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