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士司機到一名女董事家過夜,結果偷走她的手機,對方發現後質問他,竟被他揮拳打傷。
被告是許畢安(62歲),受害者是一家保健和護膚産品公司的董事龐秋豔(42歲)。被告犯下偷竊和蓄意傷人等罪,昨天被判坐牢一周。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2月23日晚上約11時30分與龐秋豔到宏茂橋城吃夜宵,兩人約淩晨3時30分回到龐秋豔宏茂橋1道的住家。
龐秋豔到家後將價值1000元的三星Galaxy Note 5手機放在房間裏充電,兩人則呆在客廳。
約4時30分被告發現龐秋豔的手機仍在充電,隨即將手機偷走並離開那裏。
龐秋豔在被告離開不久後發現手機不翼而飛,立即沖出屋外。她在宏茂橋6道一個巴士站找到對方,上前質問並要求他歸還手機。
被告矢口否認,但龐秋豔發現他的口袋有另外一台手機,于是伸手過去拿。被告見狀立即揮拳打傷龐秋豔,並抓住她的雙手將她推倒,之後拔腿就跑。他隔天在兀蘭關卡企圖出境時被逮捕。
根據調查,被告自作多情,以爲自己與龐秋豔相戀,卻遭她拒絕,因感到不快才將她的手機偷走。
被告昨天在法庭上承認行爲不當,已吸取教訓。他求情說,他需要照顧患有精神病以及行動不便的弟弟,希望法庭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