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兩名男子涉及網絡情色詐騙案,協助不法分子接收和轉換贓款,昨天被判坐牢。
這兩人當中,林偉深(34歲、送貨員)原本是受騙者,預付200多元以換取性服務,但他發現受騙後爲取回錢,同時還想繼續嫖妓,而幫不法分子工作。
被告林偉深和林雲俊(26歲、倉庫管理員)昨天分別承認三項和一項觸犯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各被判坐牢12個月和10個月。
案情顯示,今年4月,被告林偉深在網上認識一名女子“小希”。林偉深要“小希”提供性服務,兩人約好見面。
4月20日,被告來到見面地點,“小希”沒出現,卻撥電給他,要他購買價值100元的iTunes Gift Card作爲預付金,被告答應。
過了不久,一名自稱“阿九”的男子聯絡被告,聲稱“小希”是他旗下妓女,爲了確保“小希”安全,要他額外支付600元訂金。
被告表示沒錢,“阿九”最後答應收100元。他要被告購買價值100多元的支付寶(Alipay)款額。然而,被告等候約四到六個小時,仍然見不到“小希”,他懷疑自己被騙。
後來,“阿九”聯絡他,稱在管理妓女上出現問題。“阿九”說可以退款給被告,只要被告願意幫他,讓他們利用被告的銀行戶頭接收款項,並轉換成支付寶款額,再轉給“阿九”。
“阿九”向被告保證,他的妓女會繼續爲被告提供服務。“阿九”也答應被告每接收一筆款項,可獲得20元至40元的酬勞。
從4月21日至5月15日,被告的銀行戶頭18次接收共1萬8200元,他將其中1萬6000余元轉換成支付寶款額。
被告接收的款項,一部分是六名受騙者預付給通過微信(WeChat)結識的女子,要對方提供性服務的款項。
不能提款改用弟弟戶頭
5月2日,被告的戶頭被懷疑有可疑交易,導致他不能提款,他改而利用弟弟的戶頭接收款項。從5月15日到18日,他共接收1萬2900元,並將1萬余元轉換成支付寶款額。
另一名被告林雲俊在3月31日至4月10日間,共接收3萬6400元,並將3萬4000余元轉換成支付寶款額。
警方自今年初,每個月接到60到100起報案。報案的男子都是通過微信和LINE要女子提供性服務,預付款項後發現受騙。布下騙局的相信是在中國運作的犯罪團夥。
控方指出,兩名被告扮演積極角色,協助犯罪團夥接收贓款,其中林偉深甚至利用弟弟的銀行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