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有強烈看法,不願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或攜手解決問題,以達致雙贏局面,這讓人遺憾。——法官
外籍夫婦在本地離婚,獲臨時離婚令,涉及兩稚子的撫養權和生活費、婚姻資産分配、女方生活費等附屬事項(ancillary)尚未解決,雙方就爲了兩子的探望權爭執不下。男方甚至指女方違反庭令,要法官裁定前妻藐視法庭,讓她面對罰款或坐牢的懲罰。
不過,法官指加拿大籍男子(45歲,高級副總裁)無法證明美國籍前妻(43歲,家庭主婦)違令,駁回他的申請。
法官在判詞中說:“雙方都有強烈看法,不願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或攜手解決問題,以達致雙贏局面,這讓人遺憾。”
法官也向雙方強調合作的重要性,作好探視安排,以便照顧到孩子的最佳利益。
他指出,庭令無法涵蓋所有情況,雙方都應尊重對方,願意洽商,配合對方的需求,在合理和公平的情況下履行庭令。
他也提醒雙方須嚴守庭令,一旦違令,法庭將毫不猶豫地采取必要行動。
男方要上訴高庭
然而,男方不罷休,決定上訴高庭。
藐視法庭的指控一旦成立,女方將面對高達2000元的罰款,或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的懲罰。
男女方都沒有律師代表,兩人2006年結婚,育有六歲和七歲大的孩子。
去年5月,男方指女方行爲不合理,申請離婚,去年11月獲臨時離婚令。附屬事項尚未審理,雙方就探望權事宜提呈數項申請。
法官今年3月令兩人共同撫養兩子、共享照顧與看管權,所頒發的探望權令也詳列13項規定。
比如,孩子從周五晚上8時到星期天下午2時與男方同住,其他時間與女方同住。孩子與一方同住時,另一方在晚上9時前都可通過電話、電郵或Skype,與孩子保持合理溝通。
如碰上學校假期,男女方分別以六四比例分享與孩子共處的時間。公共假日時,父親從公假前夕晚上8時就能與孩子同住,到隔天傍晚5時。
任何一方不准在孩子面前,對另一方的宗教、文化和親友作出負面評語。
此外,男方可任選兩個周日,與孩子共進早餐。孩子與男方同住,如有生日會邀請,男方須帶孩子出席等。
指前妻要孩子稱父“白癡”
結果,男方就庭令的其中五項規定,用外人看來瑣碎的小事,細數女方如何違令。
他指庭令一發出,女方就直言不諱,說規定如何極端,並開始跟孩子洗腦,說他的不是。
女方被指教導孩子,要他們叫爸爸“白癡”;孩子如有愛父表現,或顯露愛跟男方在一起,女方就扣壓孩子喜愛的事物,包括不准他們玩iPad。女方否認,說假使孩子說過這些話,不代表他們被教導過或受她影響。
男方也指責女方故意拖到早上6時45分,才交出孩子,還先給他們吃早餐,慫勇他們不跟他出去吃早餐。女方解釋說,要在早上6時把兩個孩子叫起床可不容易,而幼子習慣先吃谷糧,過後再吃一份大的早餐。
雙方也對接送相持不下,男方稱一次到海外公幹,自掏腰包趕搭夜班飛機回新要看兒子,卻看不到。
女方指庭令沒規定她須把孩子送到男方家,一般是男方到學校接孩子,看顧時間一結束再送還。
法官說,庭令沒說明接送孩子的安排,而雙方對接送的理解各有出入,但沒證據證明女方不讓男方看孩子。
雖然男方有孩子的談話錄音和轉錄本,但法官指這些無法證明女方曾說過男方的壞話。
法官指女方已提證據一一解釋其他指責,決定駁回男方指女方違令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