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由中國商務部主辦的聯合國關于調解達成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與對外開放論壇作爲配套活動在進博會舉辦期間舉行。今年7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完成了《聯合國關于調解達成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的起草,並將在今年提交聯合國大會通過後,于2019年8月1日在新加坡接受各國簽署加入。
新的公約提供了商事糾紛解決新路徑,可以預見,這將對中國對外開放的發展和營商環境的改善産生積極影響。
調解是爭端解決利器
中國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在致辭中闡述了《調解協議公約》的重要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約提供了國際商事調解協議的跨國執行機制,是解決爭端的一把利器。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在論壇上強調了調解的獨特優勢。相比訴訟和仲裁,調解耗時更短,成本更低,最關鍵的是,調解能夠更加細膩地平衡各方利益,強調互諒互讓、合作共贏。調解達成後,雙方還會維持友好關系,甚至繼續開展友好合作。
調解作爲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的組成部分,在中國對外開放40年的曆程中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李成鋼指出,面對新時代,中國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與各國的發展聯系日益密切。在新常態下,中國經濟邁向更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的條件下進行。本次論壇圍繞公約進行研討就是中國對外開放的一項具體措施。
在新一輪對外開放政策下,中國正在營造公平、高效、守信的營商環境,繁榮的經濟發展依賴有能力、創新型的企業。李成鋼把營商環境比喻爲空氣,“空氣清新才能吸引更多資本、技術和人才。過去,中國招商引資主要靠優惠政策,現在,要更多靠改善營商環境”。
正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進博會開幕式上提出的,中國將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快出台外商投資法規,完善公開、透明的涉外法律體系,全面深入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中國將務實積極對待
外界都在翹首觀望中國是否作爲締約方加入《調解協議公約》。對此,李成鋼表示,中國會務實而積極地對待《調解協議公約》。此前,中國在立法、修法的過程中參考了大量的國際公約和國際示範法,已經加入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紐約公約》,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境外司法判決、仲裁裁決的執行問題。可以說,中國對商事規則全球化感受最多,實踐最深,態度最誠懇。
“各項措施是‘栽花’,自家的院子只有牆內牆外栽花才能春色滿園,進而碩果累累。公平公正、快捷便利地解決市場各主體間的商事糾紛是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內容,《調解協議公約》就是圍繞這一重要內容開展的。”李成鋼表示,作爲聯合國貿法會的成員國之一,中國深度參與了《調解協議公約》的制定,對公約予以充分肯定。
“公約的精神契合經濟全球化,契合商事規則全球化,契合中國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契合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我們也願意用更加開放、包容、平衡的原則審視和對待公約。”李成鋼說。
安娜認爲,中國如果能夠加入公約的簽署,不僅是商事爭端解決領域的一大利好,也是對當今國際多邊規則的支持。但是國際法的適用曆來都需要時間和智慧,《調解協議公約》也不例外。安娜希望在全球擴大《調解協議公約》和仲裁的應用,期待年底聯合國通過公約草案,也希望明年有更多的締約方加入公約的簽署。
安娜特別指出,作爲世界經濟的重要區域,亞洲各國間的貿易往來密切也會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跨境爭端。尤其是在“一帶一路”合作框架下,調解無疑是解決爭端的重要工具之一,《調解協議公約》能夠幫助“一帶一路”倡議更好地發展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