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新加坡調解公約》”零風險、零成本、零距離”解決國際商事爭議

2021 年 3 月 11 日 武哥说文

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機制是社會法治建設發展的重要體現。《新加坡調解公約》簽署將推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發展。目前已有32個“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簽署該公約。

過去涉外商事爭議解決通常選擇仲裁解決,但仲裁收費普遍高于法院收費,同時時間普遍在一年或以上,仲裁結果有完全的不確定性,但根據調解公約原則,調解完全是雙方當事人自願原則下進行的,即使是機構組織調解,也不必交訴訟仲裁費,調解成本和方式都取決于當事人,並可當場即席調解。因此,可以說調解方式解決爭議,相比訴訟、仲裁可以說是零成本、零風險、零時間距離解決爭議。

《新加坡調解公約》的簽署生效,簽署國相互承認調解形成的和解調解效力並賦予法院強制執行力。該公約將更方便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推動“一帶一路”倡議發展,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

《新加坡調解公約》

相關文章:

  • 新加坡時刻:《新加坡調解公約》的簽署及其影響
  • 普華永道新形勢下全球化轉型與“一帶一路”倡議的驅動力
  • 域外法治 |《新加坡調解公約》的意義與挑戰
  • 北京仲裁專題|再論《新加坡調解公約》與我國商事調解制度的發展
  • 《新加坡調解公約》生效後中國涉外調解發展研討會成功召開
  • 「一帶一路」谷合強:“一帶一路”與中國—東盟經貿關系的發展
故事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5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