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顛覆不少行業,法律界也不能幸免,律師必須重新思考執業模式,應對部分工作被取代的可能性。
大法官梅達順昨天在新司法年開幕禮上致辭時說,律師如何辯論案件和法官如何裁決,過去都是學者、法官及律師研究的課題。不過,今時今日在這方面鑽研的還有另一組人——電腦工程師、程序編寫員及數據分析師。這組人利用尖端技術,希望並也正從多方面簡化訴訟程序。
雖然法律界受科技顛覆的程度還不如其他行業,可是采用科技已刻不容緩。
大法官舉出兩個例子說明。
一、在線的糾紛化解平台的出現讓使用者避免打官司。平台把磋商、調解和仲裁與人工智慧結合,獲得相當高的成功率。這些平台已吸引到低額而大量的糾紛;荷蘭近期也有爲離婚糾紛設立這類平台。
大法官說:“把同樣的方式用在其他範疇,如汽車意外和工傷索賠,以及其他保險索賠或糾紛上是遲早的事。”
二、數據分析等科技也可能取代法律服務的前期工作。例如:使用者可輕易獲得可靠案例,這可能會對簡單的房地産交易、雇傭及采購合約有重大影響。
不過,大法官指出,科技可能顛覆或挑戰律師習以爲常的模式,但以擊敗科技的態度應付是不正確的。因爲,科技可能提升生産力和效率,進而讓事務所提供更高素質的法律服務及省錢。
成立委員會推行五年藍圖
法庭向來在面對科技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上都引領律師。因此,大法官宣布成立“一個司法科技指導委員會”,以及法庭未來五年的科技藍圖。委員會檢討、修改和在必要時更新藍圖所提倡的計劃。法庭在尋求資金實現這些計劃。
另一方面,法律學會針對采納和逐漸發展本地法律科技,發表四管齊下的法律科技願景。雖然願景所涉及的政策大致由律政部負責,但法庭、學會和律師公會將與政府緊密合作實現願景。
大法官說:“我們前面有許多工作做。這是采納、評估、重新評估,以及最終更新的漫長過程的開始。從機構的角度來看,我們會盡所能鼓勵科技的推行,以及緩和過渡過程。但在個人層面上,每個人——法官、總檢察署和律師,都得以正確的態度面對。我們必須看待這爲契機而不是逆境,並以開明的態度面對科技和所帶來的影響。”
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說,公會去年與律政部聯手對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生意模式和科技使用展開的調查顯示,良好的營運方式確實有影響,如無紙張加上虛擬辦公室,把營運成本減少66%。
95%的受訪者表明,沒采納新科技,主要因爲缺乏時間和資源。另一需要改變的是經營能力,當務之急是讓它們懂得如何建立企業。
他說,公會也與顧問推出一項獲得律政部和新加坡標新局支持的行動計劃。公會篩選出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可使用的資訊科技方案,並得到標新局的資助。
在采用科技方面,總檢察署不落人後。總檢察長維克拉惹說,該署已采納數碼化作業方式。多數處理民事和國際案的政府律師,也全面采用電子文件。檢控方面也已開始把調查文件數碼化,“我們的理想是有個全面的電子平台,在刑事司法程序的不同階段裏,即從初步調查到審訊,可讓不同的利益相關者溝通和處理信息,而不必依靠打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