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梅達順說,盡管國際法治的約束力備受質疑,當今社會仍沒有摒棄它,並指出這在當前不明朗的局勢下格外重要。
作爲小國,新加坡不能淪爲強權的附庸,大法官梅達順指出,在這個各國相互依存的時代,我國外交政策必須以國際法治爲基礎。
梅達順昨天在拉惹勒南講座上,以“法治、國際法律秩序與小國外交政策”爲題,闡述法治(rule of law)在國際法律秩序和我國外交政策上持續發揮的作用,並指出這在當前不明朗的局勢下格外重要。
梅達順指出,盡管國際法治的約束力備受質疑,當今社會仍沒有摒棄它。只不過強國仍有可能爲了自身利益罔顧和平共存的理念,選擇采取侵略性行動。
他以1979年蘇聯軍隊公然違反國際法律侵略阿富汗的事件爲例,指國際法治在曆史上並非一帆風順,在這些權力空白期(interregnum),小國或會陷入安危不定的狀態。
正如我國在1965年加入聯合國時,已故首任外交部長拉惹勒南曾指出,對于新加坡這樣的小國來說,世界和平是維護政治與經濟生存之道的必要條件,因爲小國沒有能力向任何國家宣戰。
梅達順說,隨著近年來民族主義(nationalism)在全球擡頭,有人認爲國際秩序在逐步瓦解,更多國家也對國際法治置之不顧。新加坡作爲彈丸小國,要在漸趨兩極化的國際秩序之間遊走,必須依循我國外交政策的五大核心原則。
外交政策五大核心原則都與法治息息相關
他接著引述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兩年前闡述的核心外交政策原則,包括:維持成功與蓬勃發展的經濟、隨時准備捍衛領土、拓展與他國的政治和經濟關系、推廣有章可循而非訴諸武力的國際法律秩序,以及做一個可信和立場前後一致的夥伴。
在這些原則下,我國積極支持亞細安、小國論壇等多邊組織,也參與制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兩個月前多國簽署的《新加坡調解公約》等。
梅達順認爲,這些原則都與法治息息相關,我國取得的經濟成功是基于一個公平、有效和備受尊重的法律體系,國防的有效性也是建立在穩定有序的社會之上,因此對法治的追求是我國外交政策的中心理念。
一年一度的拉惹勒南講座由隸屬外交部的外交學院舉辦,曆年來的演講者包括李顯龍總理、前總統陳慶炎博士、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等,梅達順是首位位居行政分支以外的演講者。
梅達順在總結時向在場約850名使節、政府官員和學生指出,我國的未來不在于單純地將自身命運與強權拴在一起,否則就會淪爲附庸國。
“一旦我國被欺壓,就應動用所有外交手段,同時要堅信,當今世上沒有任何強國能持續欺壓所有國家。”
他強調,我國如今在國內和國際格局上享有相對的穩定性,極大程度上歸功于對法治的尊重,但我們不能就此掉以輕心,務必堅定不移地捍衛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