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在家居改進計劃下做內部翻新後,因爲工程質量不過關,再次發生洋灰剝落、天花板或排汙管漏水的情況非常少見,過去三年,平均每年1萬個組屋單位中只出現一到兩起這樣的問題。
國家發展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李智陞,昨天在國會答複工人黨議員費沙(阿裕尼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說,家居改進計劃(Home Improvement Programme)幫屋主解決組屋年久失修面對的一些問題,如洋灰剝落和天花板漏水。
不過,組屋在該計劃下翻新後,這類問題偶爾還是會有。李智陞說,如果家居改進計劃完工後的一年缺陷責任期內,再次出現問題,建屋局的承包商會修補工程缺陷。
如果出現問題時,已過了一年的缺陷責任期,建屋局會研究相關問題的性質和原因,並根據情況建議屋主如何處理。
李智陞也說,組屋因年久失修發生天花板漏水或洋灰剝落等問題時,建屋局也會在友好協助計劃(Goodwill Repair Assistance Scheme)下,協助屋主修補並承擔一部分費用。
費沙提出,組屋在家居改進計劃下翻新,一年的缺陷責任期過了不久,就因爲工程質量不佳出現問題,建屋局應該承擔所有修補費用。
對此李智陞說,如果組屋再次漏水是因爲工程質量不過關,即便一年的缺陷責任期已過,承包商也得做修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