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普通醫生沒向病人詳細說明手術,就在診室而不是手術室裏爲病人動手術,也沒有妥善做醫藥記錄,結果行醫執照被吊銷半年、罰款一萬元和受譴責。
事發時爲愛康明(Acumed)醫療集團醫生楊添祿(譯音,75歲)不服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處分,昨天向三司特別庭上訴。不過,上訴失敗。楊添祿目前已不屬該集團醫生。
由大法官梅達順、潘文龍法官和朱迪柏拉卡斯法官組成的三司,指出楊添祿違例行爲嚴重,而且處分應足以遏制他和其他醫生。事實上,他已被輕判。
三司考慮日後調整嚴重違例醫生的刑罰,包括可能除名。
楊添祿醫生2012年8月16日在位于裕廊永光路的診所裏爲病人檢查後,診斷病人的左中指有扳機指(trigger finger)。扳機指也叫腱鞘炎,手指和腕部因反複做出伸、屈、捏、握等動作,可導致腱鞘摩擦引發炎症。
楊添祿建議病人在診所裏動手術,對方同意。不過,他沒向病人解說手術的性質、好處、風險和可能出現的並發症。接著,他給病人施局部麻醉藥後,在診所助理而不是護士的協助下動手術。手術完成後,他在病曆卡填寫所開的藥物。
隔月,該名病人到醫院另外尋求意見,當時他的左掌受感染,中指麻痹,傷口康複欠佳。過後,他接受總共八次治療和複診。
病人在2013年投訴楊添祿。
楊添祿去年承認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以及沒清楚和准確記錄病情和看診過程。此外,他也承認理應在手術室裏爲病人動手術,所以沒提供合理的專業服務素質。
審裁庭:連基本水平都不到
這是醫理會紀律審裁庭在有關條文2010生效後,首次裁定醫生沒有提供合理專業服務素質。
審裁庭認爲,楊添祿向病人獲取同意及做記錄方面,連基本的水平都不達標。例如:他在動手術前沒給病人意見,醫藥記錄的字迹難以辨認,病曆卡也沒有記錄他做出有關診斷的根據。
此外,楊添祿有30多年行醫經驗,應熟悉無菌處理和光線對手術的必要性,明白涉及深層組織的手術可能引發感染,所以那類手術須在手術室而不是診室裏進行。
楊添祿醫生有前科。他于上世紀90年代在澳大利亞執業時,也被裁定他准備手術時在無菌處理和感染控制方面欠佳。另外,他于2004年被本地醫理會裁定,隨意開安眠藥,執照被吊銷半年和罰款5000元。當時,他配藥時沒詳細記錄病人的症狀、病情和診斷過程,但他向醫理會保證日後會做妥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