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年輕輔警值勤時玩槍玩出火,第一槍沒射出子彈,在開第二槍時子彈射出,所幸沒傷到在場的同僚。
爲掩飾罪行,他將子彈殼丟掉,再把一枚子彈丟進廁所馬桶,然後向警方謊稱在廁所裏丟失兩枚子彈。
被告賴家俊(23歲)案發時是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的二劃警員。面對妨礙司法公正、提供假資料和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生命三項控狀。他否認有罪,法官在審訊後判他罪成,案展2月9日下判。
哈密達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在審訊接受盤問時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資料罪,但否認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生命罪。因此現在唯一的問題是被告的同僚當時在場,被告開槍是否構成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生命罪。
法官指出,裝上子彈的左輪手槍並不是玩具,被告並沒受到威脅,根本沒理由一連兩次開槍。
法官說,當時,被告和另一名輔警達朱距離大約一公尺。兩人所處房間很小,子彈可能反彈射中人,所幸沒傷害到同僚。被告應該清楚開槍很危險,可能危害他人生命。
法官說,雖然槍口並不是指向達朱,而是地上,但這並不表示被告的行爲不魯莽。
2015年8月13日,被告和達朱(22歲)在大士關卡值勤,兩人閑聊時談到手槍,被告從槍膛取出五枚子彈,再把其中一枚放回槍膛,跟著開槍,但沒射出子彈。接著,他開第二槍,結果子彈射出。
被告找到子彈殼,交給達朱丟掉。爲了掩飾罪行,被告將一枚子彈丟進廁所馬桶,隔天向警方謊稱在廁所裏丟失兩枚子彈。被告在同月18日承認手槍走火。
根據控方的證據,被告在口供中承認玩“俄羅斯輪盤”,結果導致手槍走火。
但根據被告的證詞,他的手槍當時指著地上,而不是指向達朱。他並不是玩“俄羅斯輪盤”。
被告面對的控狀,其中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刑罰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案的達朱也是二劃警員,去年10月21日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和未向警方提供資料兩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三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達朱無法支付罰款,坐牢一個星期代替。(人名譯音)